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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讓人權進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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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4-05 23:17   更新日期: 2022-04-05 23:17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蔡英文總統108年1月4日公布憲法訴訟法及大法庭相關法制的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等3項司法改革重要法案。4月1日為世界公民日,民團於台大舉辦「2022年世界公民日暨國際良心日-以民為本良心行政法稅改革論壇」,超過30位專家、學者與青年與會,齊聲呼籲政府應良心行政,護衛人權。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指出,「金字塔結構」之新法多以官為本,限制人民上訴事由,是開人權的倒車,而第四審之「憲法法庭」猶如金字塔上多了屋頂,亦將造成總統可以干預司法的不利結果。

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除了法規審查之外,加上個案的裁判的違憲審查,現在已經成為第四審,第四審它可以直接廢棄原裁判,發回更審。

新制度之金字塔結構以許可制及限縮上訴事由,剝奪人民的上訴權,讓很多案子都沒有辦法到終審法院,老百姓沒辦法上訴,只好去再審、刑事非常上訴,或者請大法官做違憲審查。林文舟表示,那樣的話,老百姓真的是沒完沒了。但憲法法庭可以不受理,用限制上訴許可,直接把案子都過濾掉,老百姓的冤屈,最後無處可去,無處可申。

林文舟認為,憲法法庭架構在金字塔上面,弄一個第四審,是在疊床架屋。作法上以官為本,儘量來砍案子,減少案子,而不是以民為本,讓人民冤屈得到有效的救濟,從限制上訴的事由,弄一大堆的門檻,對人民來講是開人權的倒車。

此外,司法行政集權也令他憂心,「司法院長」集所有法官的陞遷調動考績於一身,這樣一個司法行政的集權,最後裁判決定於一人手上,院長又可以再任,但總統要他走,他隨時可以走,他當然要聽總統的,造成整個國家的司法權就集中在一兩個人手上。

恢復所謂的裁判送閱制,就是要抽閱案件,如果司法行政不是權力那麼大,那法官怎麼在意你去抽閱所有判決?事實上,法官判決本來就可受公評,但是因為司法行政權力太大,大家都擔心會秋後算帳。因此,林文舟認為「司法行政權」與「第四審」的憲法法庭,不僅阻礙審判獨立,也讓人民救濟的權利受到剝奪,絕非人權進步的表現。

以民為主的改革是人民所渴望的,憲法法庭立意良善,然篩選案件的原則與司法行政權集中都讓人民無法放心,盼司改新法上路,司法院應廣納各方意見並修正,不僅要使新制順利施行,更重要的是讓人民增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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