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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11年使用牌照稅繳了沒

提醒您儘速完納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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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4-21 20:26   更新日期: 2022-04-21 20:26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 桃園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吳宜儒/桃園市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份開徵,繳納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及銀行業5月2日(星期一)勞動節補假,順延至5月3日(星期二) ,如您迄今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繳稅」或向該局視訊客服、總(分)局、派駐桃園及中壢監理站櫃臺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特別提醒未完稅車主,如果逾5月3日才繳納,每逾3日會被加徵本稅1%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最高會加徵10%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如次年仍未繳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若車輛暫不使用或無法使用者,記得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或繳銷牌照,因為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核課,所以車輛申報停止使用或繳銷牌照後,使用牌照稅即停止課徵,民眾可省下報停或繳銷後的稅金。

疫情嚴峻為降低接觸感染風險,稅務局鼓勵民眾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 https://net.tax.nat.gov.tw )線上查繳稅,24小時全天候線上服務,只要登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依序操作,即可完成查繳使用牌照稅,安全又便捷,還可參加「e起繳稅輕鬆Pay」抽獎活動,獎項包括iPad 9平板電腦1名及便利商店100元禮券200名。

為加強服務上班族,於5月3日前地方稅務局總局、中壢、蘆竹、楊梅分局每日中午12時至下午13時及下午17至18時,均派有專人受理查詢及補發繳款書作業,納稅人如不能前來,也可撥打服務電話或至稅務局官網( https://tytax.tycg.gov.tw )線上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也可於111年5月6日前就近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運用多媒體資訊機,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查詢列印繳費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如您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2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9。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及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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