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雲林縣府建議中央將該縣荔枝列入災害救助 龍眼如有受損請到當地公所申報

雲林縣府建議中央將該縣荔枝列入災害救助 龍眼如有受損請到當地公所申報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2-05-12 12:42   更新日期: 2022-05-12 12:42   記者 張起床 / 雲林縣 報導  

【記者張起床/雲林縣報導】

今年年初氣候不穩定,寒流、鋒面及霪雨陸續發生,造成雲林縣多項作物受損,包含草莓、大蒜、西瓜、咖啡、改良種芒果、龍眼、荔枝、柑橘類等均受損,縣長張麗善指示農業處儘速辦理災情確認並建議中央公告救助,目前草莓、大蒜、西瓜、咖啡、改良種芒果等作物,經縣政府爭取已獲中央公告辦理現金救助。

縣長張麗善表示,因今年龍眼著果率低,縣府於本月5日會同相關單位會勘後也建議將龍眼納入現金救助,農委會並於5月11日公告,請有種植龍眼農民,如有受損達20%以上,可於5月12日到5月23日止到當地公所辦理申報。

荔枝因受天氣影響致結果降低,經本府農業處與產地公所密切注意荔枝授粉結果情形,荔枝切實受災結果率低、今(12)日由副縣長謝淑亞帶隊,在農業處代理處長蔡耿宇、古坑鄉長沈勝騰陪同下,邀集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副場長陳昱初、助理研究員張嵐雁、農業試驗所嘉義分所主任張哲瑋現場勘查確認災請,經勘查若荔枝結果率確實已達救助標準,本府將立即建議農委會公告救助。

另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整救助額度自5月1日起適用案,因本年度年初氣候不穩定,寒流、鋒面及霪雨陸續發生,造成多項作物受損,有些作物並非即時反應受損狀況而以遲發性辦理救助,恐造成同一時期種植之同項作物受損,領到之救助金有所差別,本府已於5月6日以府農務二字第1112516785號函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次修法追溯自111年1月1日起適用,讓同時種植同樣作物且有受損農民能領到相同救助金。並獲農委會111年5月11日農輔字第1110219839號函同意追溯。

縣長張麗善再次請農民所種植之農作物如有災損情況,請到當地公所通報,縣府會彙整轄內災損後邀請改良場所及農糧署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情並函報農委會建議救助。

相關檔案

·公告龍眼111年2月下旬及3月下旬霪雨(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

opdf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