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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僑民控訴台灣政府表裡不一 人民受迫害只能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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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5-23 23:45   更新日期: 2022-05-23 23:45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台灣自2009年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兩公約)國內法化,顯示政府有護衛人權的決心。然而種種現象顯示,政府官僚仍殘存威權時代的遺毒,並不了解人權真正的意義,遑論關注與重視人權。日前兩公約國際審查剛落幕,其中一位審查委員Virginia表示,這是她第三次來台審查,她認為台灣的人權教育十幾年來是「fail」,因為她問台灣的官員「何謂世界人權宣言」?卻沒有人能夠回答。線上直播節目《全民公審》5月15日播出主題為〈台灣人民所面對的不對稱作戰_隻手遮天的黑暗〉 ,包含主持人在內的四位旅美僑民,一起探討在兩公約的保障下,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權,卻仍受到迫害的真相。

主持人/美國會計師PhyllisHuang表示,身為僑民,她看到台灣政府對外宣示要以聯合國標準來強化人權保障並與國際接軌的決心;2019年台灣主辦宗教信仰自由論壇,也多次在國際宗教信仰自由會議中,宣稱捍衛宗教信仰自由。然而真實的一面是在政府隻手遮天的黑暗下,台灣人民為了捍衛宗教信仰人權所面臨的卻是一場武器不對等、贏不了的戰爭。

美國柏克萊大學物理博士Allen Lu指出,歷史上常見宗教信仰迫害的例子,在國外講到宗教迫害,可能會想到異端審判或宗教裁判所,當時會把所謂宗教思想不純正的人,燒死在火刑柱上。現在的宗教信仰迫害手法比較文明一點,通常是將宗教團體與某些行政法律連結,如土地劃分法、建築物使用法或是稅法。這些手段會讓宗教信仰團體在法院上拖延多年,即使獲得勝訴也不會終止。而這些手段之所以可以成功,就是因為小型的宗教信仰團體不會受到社會的關注。在台灣部分官僚即用稅法為手段,進行人權和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AllenLu以太極門案為例,說明台灣官僚如何迫害宗教信仰團體。首先濫權開一張稅單,人民接到稅單如果不服要先至國稅局申請復查,不服復查結果,可向國稅局的上級機關財政部申請訴願;不服訴願結果,可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再不服,還可以告到最高行政法院。看起來人民好像有很完整的行政救濟管道,但事實上假如人民勝訴了,通常撤銷的是向國稅局復查的結果。然而最原始的稅單,永遠是被這個復查結果保護著,永遠沒有撤銷的機制;反過來只要法官一旦忘記了對人民有利的證據,那稅單就會變成既定判決,行政執行署馬上就可以拍賣人民的土地及財產。人民永遠是輸家。

矽谷高科技資深工程師Brad Lo表示,當初台灣政府推行兩公約時,有設下目標與展望,即為弘揚人權理念與普世價值,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遵守國際人權規範。兩公約國內法化至今整整12年,台灣人民對於兩公約是否有感?他舉2020年9月太極門的土地遭到強行拍賣為例,即便非常多的太極門弟子在拍賣前不斷地抗議遊行,但是收到的回覆都是,這是一個既定的判決,不得不執行。但是早在2018年當時最高行政法院(民國)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已經說明了,在2006年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民國)81年度太極門敗訴是有疑慮的,兩年後2020年太極門的土地還是遭到強制拍賣,兩公約實行第10年的還發生這樣的案例,BradLo覺得台灣的人權不進反退。而且政府越來越知道如何掌控媒體,或者利用一些模糊的法條讓人民就範。所以兩公約的國際審查,並沒有辦法代表台灣真正人權的現況,只是一場政治秀而已。

企業管理學博士Jennifer Hung指出,太極門的案件是嚴重的人權迫害案,不僅有台灣各界學者專家、監察委員、立法委員的聲援,也引起了國際人權學者的關注,國際的學者們都不敢相信號稱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法治的台灣,到現在仍存著威權的遺毒。如台灣人民與政府打官司(稅務訴訟)要連闖兩關,取得最高行政法院的勝訴率卻僅有千分之三。證明政府在稅務上有絕對的強勢跟獨裁。當錯誤判決產生的時候,又因為五年的再審的限制,人民沒有辦法平反。像太極門案,不管人民怎麼陳情或抗議,台灣政府的相關單位就是眼睛閉起來,耳朵摀起來,不看也不聽,人民的信仰與人權完全被無視。JenniferHung強調,太極門案不是稅務,也不是財產爭議,而是以法稅為手段的人權宗教信仰自由迫害案,到目前都沒有看見台灣任何政府單位,願意引用新事實新事證來糾正錯誤,如此海外的僑民怎麼愛台灣愛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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