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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兩公約假情假意 竟成年度最大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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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6-05 22:35   更新日期: 2022-06-05 22:35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2009年台灣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兩公約國內法化,期許台灣人權環境接軌國際。線上直播節目「全民公審--假情假意的台灣兩公約」,邀請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與談,為何國內兩公約推行13年,卻在今年5/9-5/11國家報告審查時,仍被國際審查委員們質疑毫無進展,問題出在哪?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直指,各部會為人權報告花了上百億,國家審查報告厚厚一疊修訂內容,反觀對於今年訴訟法的修法竟還是只考慮讓法院快速方便結案,罔顧人權、法治與程序正義,根本是今年最大的假新聞。

節目主持人Lynn表示,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監察院院長暨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及法務部於兩公約審查會議開幕式上均表示,台灣以人權立國,重申政府重視人權的決心。然從國際審查委員們的回應及民間團體的發言,卻讓人質疑政府預算編很大,兩公約實施卻只是玩假的?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秘書長李斐隆表示,人權兩公約的簽署,在國際間就是不可退出,也不因政府更迭而失效,依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修正或廢止等。目前國內人民上街頭集會遊行,警察可依集會遊行法,不准人民或上級不喜歡的集會遊行申請,並可依集會遊行法第29條規定: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者,首謀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種限制實違反ICCPR「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 條「和平集會應被確認」。

李斐隆表示在3次參加兩公約審查中,警政署自2013年開始在國家報告及對專家的問題回應,對警察執法侵害人權避而不談,並將集會遊行法修法未能通過的責任推給立法院,並表示即使未通過修法,也已推動人民集會遊行的保障以符合兩公約。他以竹北黃姓志工媽媽被非法逮捕事件指出:對人民15次申請和平集會,否准15次的警察局,沒有任何指正;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中對人民和平舉牌,卻執法過當的警察毫無任何懲處;縱容竹北分局謝博賢局長以假訊息抹黑抗議的人民是暴民,沒有受懲處還升官。李斐隆語重心長指出,基層人員重不重視人權,全視上級態度而定,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安全的重要角色,沒有人權觀念的警察執勤人員將成社會動亂的驅動者,不可不慎!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認為,法務部是政府侵害人權的主要部門,由其主導兩公約國際人權審查會議根本是「請鬼拿藥單」。他舉數例指出,如國際人權審查會議期間,警察竟對場外想和平表達訴求的公民團體舉牌3次,並表示因未得警察局許可,屬於違法集會遊行,觸犯刑法第149條。吳景欽表示,前兩次國際審查會議已要求台灣政府檢討對人民言論的事前審查;2014年3月大法官釋憲也做出解釋,緊急與偶發性的集會是不需經過事前許可,事前許可實屬違憲,也要求立法院一年內修法。對比13年後,國際人權審查會議時,警察對人民舉牌與警告依舊,實在諷刺。

今年520總統就職滿六週年,司法改革滿意度只有37%,吳景欽指出此次會期中司法院提刑事、民事及行政三個訴訟法的修法,幅度連動1200個法條,細究共同特點竟都在限制人民的上訴權,因司法院自認司法改革有成,誤判率變低,故要限制人民第二、三審的上訴。吳景欽批駁此舉完全開倒車,若修法通過將成百年禍害。

近日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嚴辦藝人郭彥均言論不實,引起國人譁然。吳景欽反批,竹北分局長謝博賢在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中發假新聞稿,指稱黃姓志工恐嚇警察妨害公務,並誣衊黃姓志工媽媽侵入行政執行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住家;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在陳青旭案中偽造文書、發假新聞稿誣衊人民,怎不見要求嚴辦?事後謝博賢調職升官,陳盈錦更將成為屏東地檢署檢察長,無異是公務員最壞示範!去年黑衣人砸松山分局事件,警察並未以現行犯逮捕,事後還想和解私了,對比竹北黃姓志工媽媽與對中壢詹老師過肩摔事件,警察擺明是欺善怕惡。

吳景欽進一步指出,太極門案是個案凸顯通案的全部問題,唯平反太極門案,台灣人權才能進步。他以太極門案的始作俑者檢察官侯寬仁未被究責,反而從廉政署副署長高升至法醫研究所所長的效應,就是26年後台東地檢署在沒有證據下命令警察前往張靜律師住處搜索,還事先通知媒體前往拍攝,先押人再取供,完全與當年侯寬仁製造太極門假案一樣的手法。而今政府想設立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將台灣的鑑定與鑑識攬於一身,他表示若讓這位曾假造證據與證人的侯寬仁成為第一任院長,台灣恐將成為製造更多冤假錯案的鬼島。

吳景欽指出司法院提案的兩公約國際審查報告,法官迴避問題未提出修改。對行政法院不懂稅務,不敢自為判決的問題,納保法要求要設立專業法官,法務部逕自頒發稅務法官證照給現任99.9% 的行政法院法官,卻又在此次行政訴訟法修正中提出跟稅務與財產權有關的裁罰事件,可選任專業委員,根本是公然打臉稅務法官不諳稅法。另外再審時效限制,有讓公務人員掩蓋證據直到卸任後才讓證據浮現之疑,就像太極門案。吳景欽直指,各部會為人權報告花了上百億,國家審查報告厚厚一疊修訂內容,竟還是只考慮讓法院快速方便結案,罔顧人權、法治與程序正義,根本是今年最大的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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