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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五周年 國內外專家籲良心政治終結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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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7-14 20:18   更新日期: 2022-07-14 20:18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被檢察官製造的假案,人民要多久才能獲得司法平反?而司法判決還了清白,行政機關要多久才會認錯更正?司法公正及公權力除錯機制檢驗台灣是否真的落實人權兩公約。今(2022)年7月13日是「台灣法稅228」重大人權指標案例──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五周年紀念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近30個民團舉辦主題為「從兩公約國際審查及修法等,審視我國法稅人權之落實-以太極門案件為例」論壇,共有50位重量級專家學者及菁英人士提出興革建言,期盼台灣成為真正維護人權、捍衛正義的國家。

國際剖析太極門案驚人真相 謊言與欺騙無法抹滅真理

論壇一開始,播放由義大利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 創辦人暨《寒冬》雜誌總編輯 Massimo Introvigne教授所執導的最新紀錄片「誰偷走了他們的青春?台灣的太極門事件」,以國際觀點剖析太極門案的真相。太極門師徒數十年來,走訪世界五大洲逾百國,推動愛、良心與和平文化,在國際及台灣獲得無數讚揚。然而,1996年太極門無端遭政治整肅,侯寬仁檢察官惡意誣指詐欺及捏造逃稅。10年7個月後,2007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無辜被告皆獲國家冤獄賠償。國稅局官僚卻無視法院裁定,繼續違法課稅。歷經22年,2019年,國稅局終於將1991年和1993年至1996年五個年度的稅單更正為零,但留下不符合邏輯的1992年度稅單。2020年8月,太極門的修行聖地遭行政執行署違法拍賣,流標後直接充公。在這場漫長近26年的捍衛人權戰役中,太極門拒絕向國稅局妥協,妥協等於縱容流氓官員的違法濫權。

紀錄片指出了專制貪腐官僚試圖摧毀太極門的原因,是因為害怕敢於獨立思考和遵循良心的太極門弟子。太極門世代的青春被偷走,仍堅持向政府爭討正義,直到案件解決。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欽佩和尊敬洪博士與太極門,數百名學者和人權倡議家支持太極門,並在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論壇上一再譴責官僚對太極門的迫害。再多虛假的謊言與欺騙都無法抹滅真理的存在,因此全世界有越來越多的人支持他們,「我們都是太極門人!」

良心政治救贖台灣 真金火煉必現真章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ReneWadlow博士致詞感謝太極門多年來為捍衛公理正義所作的努力。正如《始末:太極門法稅冤錯假案》書中所寫,冗長的稅務纏訟已虛耗太極門許多時間和精力。太極門一直致力與各國進行文化交流,全球已有很多人了解太極門豐富的文化內涵與傳統,並肯定他們對世界和平的無私奉獻。在建立普世人權核心價值所面臨的挑戰時,太極門可以發揮正向積極的作用。這條道路上充滿荊棘,太極門的努力具有真正的價值,必須勇敢堅持下去。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以「良心行公理正義護人權」為題致詞,感謝多年來持續奉獻時間與心力、維護人權、捍衛法制、呼喚公平正義的奮鬥者,並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人權是上天賦予每個人的權利,世界人權宣言、國家憲法皆明文保障人權,不可被侵犯。惟人心迷茫,易被眼前的利益蒙蔽心眼,而失去心的清明與遠見,這是當前法稅改革及落實人權上莫大的障礙;唯有讓良心覺醒,無私欲的良心政治,才能救贖國家與人民。」「每一位國民勇敢發出的良心建言,都是一聲聲清澈且能安定世局的『鐘聲』,眾志成城的『宏鐘』,就能敲醒官員們的良心,促使政府務實改革,一起護衛人權,推動國家社會進步。」

台灣民主人權並不完美 太極門雖受迫害仍致力推動愛與和平

太極門、世界之愛和平總會特別於今(2022)年國際宗教自由高峰會(IRFSummit)期間舉辦世界之愛和平鐘鳴鐘儀典,祝禱世界祥和,喚醒世人的良心護衛地球!聯合主席之一的蘭托斯基金會會長Katrina Lantos Swett博士鳴響和平鐘,感受到非常強大的力量而感激地表示:「我真的希望透過科技的奇蹟,數十億的人都能夠看到我們這一幕,因為這裡有一種特殊的靈氣,我知道這是來自於您們的教義和修煉,但它也是出自於您們對我們眾生的大愛。」Swett認為台灣非常重要,是一座自由和民主的燈塔,但它仍不完美。

究責平反改善司法稅務陋規 太極門案幫台灣法稅找到解決方案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勉勵,稅制的法治改革,應該做合理的調整,甚至重大的修正,希望對人權的保障,能夠做到盡善盡美。民團已經舉辦了很多次的法稅改革論壇,但政府對這些成果完全不重視,主要原因就在於政府的權威文化。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指出,太極門刑事案已經平反,為何還無法解決?因為是系統性犯罪,台灣的法稅暴鱷與泥足巨人(feetof clay)要倒下,台灣才會從不正常的司法與稅法變成正常司法、稅法的國家。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竟然說,「沒有稅務獎勵金,不足以養廉」,雍正時代有養廉金的制度,才造成清朝亡國,這樣的制度我們還要繼續嗎?他呼籲政府究責、平反,識別「欺世盜名、戴假面具的惡官僚」的虛假,當「人性」、「人格」、「人權」的價值出現,整個台灣就會全然不同。解決司法的稅務陋規,「原判決廢棄,由敗訴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改為「司法即刻自為適法判決」。

前嘉義市長/前立法委員涂醒哲認為,太極門是為了尊嚴與正義平反,太極門弟子跪著呈敬師禮,當然是贈與。他非常認同洪博士說的良心最重要,法律是最低的防線,但政府連最低防線都做不好,總統說這麼久都沒有真正改革司法。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了趕快執行,竟縱容屬下塗改公文日期提早徵收,最後才用退稅名義還錢,他質疑獎金是否有退還國庫?張盛和把人民當小偷、當敵人、當鵝拔毛,不誠實又敗家,去中國投資幾十億不管,這種官員還一直升官,禍國殃民,對人民苛刻,對國家不會好,用獎金壓榨人民是不對的,違法官員若有把錢放入荷包,要追討出來,要有更多政治作為,不是只有法律作為。

前立法委員/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文玲表示,太極門案是冤假錯案,其他年度都已經平反了,為什麼1992年度同樣的事實內容,卻沒有辦法來平反?這是國稅局稅務處分的嚴重錯誤,政府卻不肯認錯。很多的優秀人才都因此不敢回台灣來盡一份心,這是政府稅制改革非常重要必須改革的情況。今年5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有修正,針對司法不法或行政不法都必須平反,為什麼政府對太極門案和其他稅法不公不義的案件,卻沒有用促進轉型正義替大家平反?台灣既然走向民主的制度,就應該要在乎、尊重所有的公民權益,尤其是納稅者的權益。

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邱榮舉提到幾個太極門案真解決的建議,就是從憲法、國際人權兩公約、政治、選舉方面去著力,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不合時宜,應遵循國際兩公約好好修憲,寫公文給總統及行政、立法、司法與監察院長,請他們兩個月內以政治解決案件;如果不解決,再想盡辦法抗爭,聯合縣市長的連署支持,尋求解決。太極門案的平反,對於台灣若干人權案件的平反,是一個重要的人權檢驗標準,希望政府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兩公約要求宗教自由平等反歧視 政府卻以不當課稅打壓太極門

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張家麟表示,人權兩公約對宗教的規範多達26條,要求國家必須要尊重「宗教自由與平等」、反對「宗教歧視」。台灣是宗教的寶地,但反思台灣宗教發展史,太極門案絕對是台灣一個重大的缺點!太極門案根本就是宗教迫害案,假借一個稅法案,剝奪太極門弟子的練功自由、集體信仰太極門教義的自由、認同供養師父洪道子博士的自由。由宗教的稅法案帶來宗教的人權迫害,對太極門大小眼的歧視,為太極門師兄姊和洪道子博士抱屈。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為太極門案被違法行政非法課稅以及被同質課稅迫害者,提出依法論法的救援途徑,作為資深稅務工作者之救贖。他舉出違法課稅案例,如太極門冤案、賣股價期貨指數之鍾先生案、以技術或專利權作價為股本的葉揚春案、L博士案簡永松案等,被胡亂推定沒有的現金收入,計算虛無所得課稅迫害。相關人員已然犯了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及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無效處分。違法課稅行政處分全然是國稅局差錯,自始就不應存在,自應由其撤回註銷。他建議把這些非法課稅事實寫清楚,向監察院、國稅局、執行署等相關機關陳情,他們也必須答覆,這也是行政處分的一種,明確地告訴他們違法課稅、違法徵收、違反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將來提出告訴,就符合「公務人員明知」的要件,無法否認。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談到,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已15年,但國稅局還執意把太極門的道場預定地拍賣掉,法院判決就好像被國稅局當空氣,司法界為什麼不生氣?很多法律人及稅務員沒人敢講出真正原因。太極門案是台灣人權最大的瑕疵,所以稱為法稅二二八,已在國際受到人權專家的重視。如果不是太極門師父的帶領,秉持正義良心的道德勇氣,案子很難走到26年。他誠摯呼籲政府,如果真的英明偉大,一定要非常認真地檢視太極門冤案,不要作假平反,要做真英明的政府。

駐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前財政部長顏慶章雖無法親身與會,但捎來他的關注,分享他7月1日發表的論文「台灣民主價值,連結美國、歐盟與日本等的經濟結盟」,強調:法國因嚴重經濟衰退、君王奢華無度及社會不同階層衝突,而爆發大革命。1789年8月26日,法國國會通過「人權與公民權宣言」,包括有17個條文,主要內容是:所有人均生而自由並有平等權利;權利包括自由、私有財產、人身不受侵犯及抗拒壓迫;主權來源在於國民,任何團體或個人均不得行使國民所未明白授與之權力;所有公民法律上平等並有直接或間接參與立法;任何人未經司法判決不得遭受控告、逮捕與拘留;所有人民在被宣告有罪前,均應推定為無罪;自由交流思想與意見,乃人類最為寶貴權利之一,因此,任何公民均可自由發表言論、著作與出版;財產係不可侵犯之神聖權利,除經合法認定之公共需要,並基於公正與預先之補償,任何人之財產均不可遭受剝奪。

兩公約應視為憲法 太極門案對保障納稅人權有重要貢獻

東吳大學法學院系專任客座教授葛克昌表示,第一次兩公約國際審查意見指出,雖然訂有兩公約施行法,且位階高於與之牴觸的法律,但法官判決極少引用;第二次審查意見建議應將兩公約視為憲法的一部分;第三次再重申此建議。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開宗明義說保障納稅人基本權是該法立法意旨,明定優先其他法律適用,表現出稅法是憲法的一部分,而非傳統認為的行政法,要用憲法思維模式代替行政法思維模式。葛克昌說他一直等待有判決出現引用納保法第一條與兩公約,但很少出現。第一次審查意見指出我國限制出境人數是世界所僅見,違背公政公約的遷徙自由,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二項「得由」財政部移送移民署限制出境,居然解釋成「應由」。「得由」要衡量、要說明理由,卻經常都不具理由,竟然很多法官也支持這樣見解。「太極門一案是財稅法史上最著名為保障納稅人人權的運動,持續時間之久,說理的深入,對納稅人的人權保障有重要的貢獻!」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指出,太極門冤案多位受害者都受到檢察官濫用公權力「酷刑」,受害人之一已離世的太極門弟子陳調欣,主動陪同師父前往市調處,不是現行犯亦無人指控犯罪,卻遭受比犯人還嚴苛的待遇,被強制戴上手銬,遭長達24小時疲勞訊問,沒提供食物,且蓄意不讓休息,用盡威脅恐嚇、飢餓、誘騙種種手段,欲逼供不實筆錄,收押禁見4個月之久。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提出《刑法》有加入「酷刑罪」之必要性,三次都擔任國際審查的ManfredNowak委員對於台灣政府宣稱「酷刑已在台灣絕跡,我們沒有刑求的問題」的說法不以為然,質疑為何政府至今尚未落實?催生刑法增訂「酷刑罪」,讓台灣人權保障向前邁進一步,也是人民的期盼。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燦都認為,法官專業化是司法改革的重點所在,因專業法院或法庭可使法官長期接觸相同專業領域案件,而深入研究,作出更客觀中立而令人信服的裁判,也可解決法官案件量超過負荷的問題。太極門從民國55年成立至今,均無課稅問題,卻因檢察官違法起訴,而遭國稅局違法課徵80-85共6年度稅捐,刑案早已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最高行政法院也認定80、82到85年課稅違法,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卻僅就81年度稅案作出不符合事證的違法判決,可見法官因不具稅法專業知識,而作成錯誤判決,嚴重影響人民權益,至今仍無法獲得救濟。

中華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協會黃鴻隆榮譽理事長表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確是屬於行政機關的裁量權,但本質上仍是規範行政機關的義務,要求行政機關有義務要作出「合目的之裁量」。依行政程序法第10條明文規定,人民有權請求行政機關作出無瑕疵的裁量,亦即行政機關若有裁量瑕疵,卻不行使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職權,人民得起訴請求行政法院判決,命令行政機關作出無瑕疵的行政決定。人民應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規定,提起一般給付訴訟,請求行政法院作出判決命令,而非以行政訴訟法第4條規定提起撤銷訴訟。太極門案中相同事實卻有兩種不同處分,只有一個是對的,因為事件本質是一樣的。而處分是出自行政機關,非法院判決,所以沒有既判力的疑慮,行政機關自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明文授權,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第三次兩公約國際審查錯失良機 太極門案五度被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台灣自2009年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今(2022)年已完成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卻有許多民間團體抗議人權倒退嚕。MassimoIntrovigne教授發表論文指出,本應被納入的「宗教或信仰自由」及「賦稅正義」被忽視了,這次的國際審查錯失了探討這兩個議題的絕佳機會。

擁有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AP-LC),今(2022)年6月1日再度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0屆會議,提交了關於「人權兩公約和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書面聲明。MassimoIntrovigne教授指出,根據這份書面聲明,太極門案證明了台灣尚未落實人權兩公約。CAP-LC呼籲須儘快解決懸而未決的太極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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