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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認錯是正道 平反太極門稅務冤案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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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7-17 23:12   更新日期: 2022-07-17 23:12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近30個民團,7月13日舉辦主題為「從兩公約國際審查及修法等,審視我國法稅人權之落實-以太極門案件為例」論壇,50位專家學者及各界菁英人士對政府提出建言,期盼政府官員聽見良心的呼喚,即刻平反太極門稅務冤案,讓台灣成為真正維護人權、捍衛正義的國家。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受到公權力迫害的太極門1219事件,涉及人性尊嚴中的宗教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關乎到國家法制尊嚴,更關係到芸芸眾生的基本人權。平反太極門案,為一場捍衛人權的戰役!在平反之路上雖屢屢遭遇橫逆,但我們始終相信,善良與智慧的力量能夠轉動世界,能夠喚醒人們的良心,讓真理彰顯,並為全人類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蘇友辰律師表示,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在宗教掃黑之下,將太極門抹黑成為邪惡團體,僅憑一個不明不白的黑函就發動全省大搜索,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欠稅確定,還給太極門清白,國家也對無辜羈押被告給予冤獄賠償,但是國稅局繼續以萬年稅單違法追稅,無辜的太極門師徒多年來遭受纏訟的身心煎熬,2020年苗栗修行道場預定地竟還被違法拍賣,強制收歸國有,這些都是檢察官濫權的侵害,造成人身自由、人格名譽和財產上巨大的損害。蘇友辰認為最可悲的是,檢察官不必為犯錯付出代價,甚至還在官場得志;國家不自反省,是國家一種恥辱的紀錄。看到太極門師徒們帶著世界之愛和平鐘到世界各角落傳遞愛與和平,蘇友辰感動地說:「鐘聲帶來了愛與和平,以及良心的呼喚。」

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蔡靜玫律師表示,有關太極門稅務案件,行政訴訟判決應以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為基礎。國稅局自始毫無合法的課稅依據,即對太極門開出天價稅單,就已違反程序正義,又無依職權調查證據,亦未給當事人陳述機會,該處分為違法、自始無效。原核定實有多處違法之處,應自為撤銷違法處分。然國稅局卻以1992年度綜所稅已於2005年判決確定,2011年公告調查時已逾5年再審時間,執意強制執行,甚至中區國稅局於2010年公文書中表明,1991至1996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罰鍰案,係基於同一基礎事實所作的核課處分,若為不同之見解,恐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甚鉅。國稅局明知是違法處分,卻不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仍然在2020年聯手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於此21世紀,蔡靜玫對台灣自稱是民主法治國家深覺諷刺,為使台灣社會公義彰顯、正本清源,她呼籲財政部勇於認錯,主動撤銷違法處分,將沒收的土地歸還人民。

辰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蔣瑞琴表示,太極門是古傳氣功武術修行門派,門派師徒傳承本質從無改變,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1966年成立,從無因弟子贈與敬師禮或弟子互助代辦而遭課稅。太極門冤假案自始無中生有,因非法衍生非法,後續所衍生的一切,正揭露了台灣各行政機關在制度上的缺失,以及必須改革之處。26年來,刑事三審判決、監察院調查、2011年公告調查,所有證據都證明太極門就是師徒相傳的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弟子的敬師禮是贈與,沒有任何營業或銷售行為,超過300位立法委員以召開協調會、公聽會或連署的方式呼籲國稅局撤銷違法處分,更獲得國內外專家學者的一致聲援。蔣瑞琴呼籲中區國稅局應遵從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本於職責,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立即撤銷對太極門所有違法課稅處分,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應撤銷土地的權利移轉證書,令中區國稅局返還太極門的修行聖地,並希望政府儘速還給太極門師徒清白,以維護國家法制,保障人權,給予台灣人民一個公平、正義、安全的生活環境。

會計師林光炫表示,太極門假案是被國內外專家學者認證的宗教迫害案件,是國家機器以刑、稅為手段的宗教迫害事件,在2007年刑事三審判決確定時,就已證明是根本不應存在的假案。無任所大使暨玉山神學院院長布興.大立針對太極門假案曾表示,無論是司法單位或是國稅局都要以最高法院的公正判決為依據,否則就是越過人權自由的底線。林光炫指出,國稅局無中生有的稅單,在法律上根本自始無效。但稅捐機關為圓一個謊,卻寧願再做出許多違法行為來掩蓋,最後竟聯手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霸佔修行人之修行聖地,喪盡天良,人神共憤!林光炫呼籲蔡政府,真正落實轉型正義,終結沉冤假案,讓罪惡遠離台灣,力行使國家及人民感到榮耀之事,上天才會賜福台灣!

會計師莊美慧表示,有「法稅228」、「法稅照妖鏡」之稱的太極門案件歷時近26年,期間我國於2009年4月22日及2016年12月28日分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而國際人權專家也三度來台對我國施行兩公約情形進行國家人權報告審查,惟太極門稅案自始不應存在、明顯違法,卻無法依循兩公約獲得有效救濟,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太極門稅務案件已經引起國際重視,許多國際與台灣學者專家以該案中各種官僚迫害人權手段未有改善,作為檢視台灣未落實兩公約的指標。「公政公約」及我國「兩公約施行法」皆規定國家及政府機關應行使其職權來實現兩公約所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國稅局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應該馬上撤銷違法稅單與強制執行,返還遭違法没收的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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