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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救濟如鬼打牆 人民無限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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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22-07-21 01:04   更新日期: 2022-07-21 01:04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情義】第七集「鬼打牆的稅務救濟」https://reurl.cc/yr207D,述說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冤錯假案,經歷無良稅官,以及鬼打牆的無效稅務救濟、法官的枉法裁判,仍堅持真理,勇敢向前。

太極門冤案「刑案」還沒判決確定所得性質,就被濫開1991~1996六個年度稅單,台北國稅局發出1996年度稅單,其它五個年度是中區國稅局發單。2005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法官發現,從無其他跟太極門同性質團體被課稅,國稅局無法律依據,也沒有依照證據認定事實,因此法官判太極門勝訴,2009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國稅局上訴,然而國稅局又把金額重寫寫改改又再開出稅單!

在美國,人民向有些州政府聯邦稅務法院提出稅務訴訟,僅須負擔60美金,救濟程序可選擇「訴願」或直接「訴訟」,人民提出行政救濟,國稅局就須要停止強制處分;而在台灣的稅務行政救濟,訴願要先繳「稅額三分之一」或「提供擔保」,否則就要移送強制執行,甚至限制出境、拘提、管收。人民進行救濟,稅單尚未確定是否正確無誤,國稅局竟可以繼續強制執行,根據學者統計,人民勝訴率只有6%,就算好不容易人民贏得勝訴,行政法院不作終局判決,又發回原處分機關,國稅局又改一改金額,再開出稅單,人民一直陷入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的無限輪迴,成為違法稅單萬年不死。

一顆蘋果切片後,4片是蘋果,一片變成芭樂?2005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許武峰法官未調查,也沒有等刑事判決確定,只撤銷1991、1993到1995等4個年度的稅單,獨留1992年度的税單未撤銷,做出悖離事證的枉法裁判,而最高行政法院黃淑玲法官未依法迴避,也對1992年度做出枉法裁判。

即使有立委願意跟國稅局協調到很低的金額,但太極門堅持:該繳的稅,一毛也不應該少;不該繳的稅,一毛都不應該繳。對違法與冤稅,只有是非與對錯!人民在鬼打牆的稅務救濟中求助無門,接下來讓監察院出面,結果到底如何呢?請持續收看《情義》第八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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