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綜合新聞 > 預防森林火災 保護臺灣山林資源

預防森林火災 保護臺灣山林資源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連辦4場防火座談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23-10-12 18:05   更新日期: 2023-10-12 18:05   天眼日報記者 軒安 / 新竹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軒安/新竹市報導】

112年度乾燥季節即將來臨,為降低森林火災發生之風險,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因應轄內地區特性,在10月上旬,分別於轄下烏來、三峽、大溪、竹東工作站,連續舉辦4場防範森林火災座談會。會中邀請各地警政、消防、鄉鎮區公所、地方村里長、造林業商、護林協會、社區發展協會及露營區業者等相關公私部門與會,分享森林火災防救經驗,建立資源共享和訊息傳遞共識,共同防範森林火災的發生,會後並於各工作站進行防火裝備檢查及操作演練,儲備森林火災防救能量。

.

新竹分署轄管範圍,北起新北市烏來區延伸至苗栗縣苑裡鎮,受到盛行季風的影響,加上地形的阻隔,每年10月起至次年4月梅雨季節來臨前,氣候條件相對較為乾燥,也是森林火災易發的時期。在過去5年共計發生17起森林火災,其中有12起就是發生在乾燥季節,約占總發生數的百分之70.5%;經過分析,發生原因多屬人為活動所引起,例如:農墾、山區活動不慎使用火源及民俗祭儀焚燒紙錢等。

.

為提高民眾的防火意識,新竹分署持續針對森林火災發生歷史區域,加強防火宣導工作。更新林火危險度告示牌,以清晰的綠、淺綠、黃、橙、紅等5種顏色燈號顯示安全、注意、警告、危險、最危險等危險等級。

.

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新竹分署110年迄今,已依法裁處於森林內引火行為共10件,每件裁罰新臺幣12萬元;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此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凡舉發燒毀國、公有林,經查獲犯罪行為人者,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以下獎金。

.

新竹分署呼籲,在山區活動的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避免引發森林火災,森林中的一草一木,都是國家的重要資源,如果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0800-057930或119消防中心,一起共同防範森林火災,保護臺灣山林資源。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