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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擊鼓鳴冤震撼台北地院 血淚含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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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4-30 21:46   更新日期: 2010-04-30 21:50   0 林明義 / 台北市 報導  

【0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控告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

控告史越生稅務員配合作偽證誣陷太極門4月30日早上十點半,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出現擊鼓鳴冤的畫面,伴隨隆隆鼓聲,仰天長嘯「冤啊!」,引起路人注目。太極門弟子陳調欣、李正文、王麗香、黃日輝,代表成千上萬的海內外太極門弟子,按鈴控告檢察官侯寬仁法濫權、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誣陷太極門。太極門弟子、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及蔣瑞琴、蔡靜玫等人表示侯寬仁涉嫌「刑法第125條濫用職權追訴處罰」、「刑法第31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罪」、「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史越生稅務員涉嫌「刑法第168條偽證罪」、「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多年以來,太極門弟子在許多國內、外重要場合中擊鼓展演,首度鳴鼓喊冤,可以看出他們憤怒。陳調欣說:「鳴冤鼓,把冤氣透過鼓聲表達出來,卻只能表達萬一。冤有頭、債有主,不能存害人之心,害人者一定要付出代價,這是天理。」

當年因接受媒體訪問即遭到違法搜查、問訊的李正文說:「侯寬仁不只是跟我們道歉,而要向全國人民道歉。」他指著當年的媒體報導,控訴另一位遭到同樣對待的文秀珍,就因此被家人不諒解,導致舊疾復發,不久就往生了,說起這段過往李正文仍相當悲憤。

85年曾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一審、二審均獲判無罪,最高法院在96年7月13日判決三審無罪確定,創下台灣矚目性案件無更審紀錄的前例。14年前負責偵辦的侯寬仁檢察官,被監察院認為偵辦太極門案違法濫權,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八大缺失,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侯檢察官仍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且將此案選列於「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例,監察院91年即要求法務部對侯檢察官從嚴究責議處。

但台灣高檢署日前回覆監察院,認為因行政責任的十年追究時效已過,無法追究,因此侯寬仁至今仍逍遙法外未受任何懲處。該案本不應起訴,侯檢察官濫行起訴後,十餘年來浪費大量司法資源、行政資源,社會成本,嚴重侵害人權。太極門弟子除了按鈴告侯寬仁,另控告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偽證」,十多年來一直循司法與行政救濟途徑的太極門,再也無法抑制心中憤怒,因此提出告訴。

民國96年7月13日太極門案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判決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故弟子贈與師父敬師禮,是傳統禮俗,也是弟子感恩及尊師重道的表現,依民法第406條的規定,是屬於贈與的性質;弟子之互助代辦亦無營業稅問題。

然而侯檢察官無所不用其極,當他發現詐欺罪名無法成立時,就找來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背書,即於起訴書中引用不實偽證證詞,做為違反稅捐稽徵法及逃漏稅之唯一證據,於86年4月15日以詐欺、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提起公訴。

當時二帳戶共為61萬餘元,檢察官卻捏造為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高達二帳戶實際金額的5,245倍。並將該金額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主張應予沒收,一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移送國稅局課稅並重罰。國稅局未進行任何實質查證、無視所得性質嚴重矛盾,亦未予掌門人夫婦和太極門弟子說明的機會,逕依不法、不實之起訴書及金額,違法課稅並重罰。

國稅局無視掌門人夫婦之資產全遭侯檢察官違法凍結,竟重複施以禁止處分至今,十餘年來違法的課稅處分屢次遭財政部及行政法院撤銷,但國稅局不論是否做出新課稅處分,均持續將掌門人夫婦全部資產違法禁止處分,甚至違法移送強制執行,迄今已達13餘年,掌門人夫婦不只無法自由使用處分自有財產,連最基本的生存權及財產權都被剝奪,人權遭受嚴重侵害。

侯寬仁檢察官至今仍『誤導』國稅局,開單課稅的內容均引用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的不實不法起訴書,衍生出不實不法稅單,依然殘害成千上萬家庭,即使一二三審均獲判無罪確定,且四位被濫權羈押的受害者至今均獲得冤獄賠償,國家雖還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全球海內外弟子清白,但侯寬仁檢察官之餘毒未除,稅務冤案未結,天理何在?人民該向誰喊冤?

控告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史越生稅務員偽證誣陷

為了護衛台灣的司法正義、基本人權,太極門弟子挺身而出,控告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史越生稅務員偽證誣陷。出席者包括三位長期義務辯護律師,也是太極門弟子蔡富強、蔣瑞琴及蔡靜玫。他們代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及夫人游美容控告侯寬仁「違法羈押」、「違法搜索」及「妨害名譽」;並控告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偽證」誣陷。太極門弟子陳調欣因為本案被無故羈押、不但失去工作、女兒也因此遠離台灣這個傷心地,害他連看個孫子都很困難。告侯寬仁對他以押逼供、精神刑求、違法羈押「濫權追訴」。

李正文師兄則告侯寬仁「違法搜索」、「妨害名譽」,當時他只因接受媒體訪問,第四天就遭違法搜索與問訊、猶如白色恐怖,與他同時接受採訪的另一位弟子文秀珍,也遭受同樣對待,造成家人不諒解,夫妻不合,壓力過大導致舊疾復發、含冤而死、家破人亡。

黃日輝師兄告侯寬仁「妨害名譽」,他的父親當時因受侯寬仁對媒體放話誤導,致使黃日輝父子對簿公堂,破壞天倫,情何以堪。

王麗香師姊的受害事實更悲慘,她的丈夫林世明師兄因練功後身體改善,感恩圖報,常至道館擔任義工,案發時屢遭傳訊、被侯寬仁拍桌辱罵、威脅恐赫,連他的辯護律師都私下表示:「實在有夠兇」,導致其滿腹委屈,冤抑難申,憂慮氣憤、含冤而死,她也代亡夫控告侯寬仁「妨害名譽」。

張萬定、洪天賜師兄將控告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偽證」罪,史姓稅務員配合侯寬仁做偽證,誣陷太極門是「補習班、老鼠會」,誣陷義工弟子是「幹部」、「有抽成」,導致太極門至今仍和國稅局開出的錯誤稅單,纏訟不休,13餘年的稅災,禍國殃民。

事實上太極門並非補習班,該二帳戶也無所謂補習班學費,然此自始違法矛盾之起訴書,浪費無數的司法資源、行政資源、浪費公帑,以及廣大的社會成本,並讓整個國家之司法體制、行政體制均因為侯檢察官個人之違法濫權,付出慘痛的代價,也造成掌門人夫婦及全體海內外太極門弟子名譽之重大傷害,長期以來疲於奔命,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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