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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內作農業使用之畸零地不再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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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5-20 18:32   更新日期: 2010-05-20 18:32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鳳瑩/苗栗縣報導】

近來有民眾詢問,土地因面積過小不能申請建築使用,目前仍作為菜園使用,可否申請改課田賦以減輕稅賦負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20日表示,不能單獨申請建築的畸零地經內政部重新解釋,凡在與鄰接土地合併使用前,既無法建築以獲取較高之土地收益,在沒有建築使用前,土地所有人繼續作農業使用,應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稅務局說,若您有上述作農業使用仍課徵地價稅之畸零地土地,請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課徵田賦,經核准自當年期適用,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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