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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鼓山分局破獲連續持刀強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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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6-15 22:30   更新日期: 2010-06-15 22:31   天眼日報記者 向文娟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向文娟/高雄市報導】

鼓山分局鼓山派出所於99年6月14日接獲報案,轄內有歹徒持刀闖入雜貨店內,喝令被害人交出金錢,得手後隨即騎乘機車逃逸。鼓山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責成專案小組調?歹徒逃逸方向之監錄系統,清查當時經過的所有機車車牌,發現歹徒當時所騎乘的是贓車,針對嫌犯逃逸方向全面清查,於嫌疑人饒○修(68年次,有毒品、竊盜等刑事資料)家門口發現該部贓車,遂依法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拘票,於99年6月14日13時前往饒嫌家中將其拘提到案,詢據犯嫌供稱:其曾於99年05月22日5時許,在高雄市鼓山區河川街,持武士刀由後抵住被害人王○○頸脖上,致被害人無法行動,再搜括被害人身上財物新台幣2000元得手後逃逸;復於99年5月29日5時許,在高雄市鹽埕區北端街133號之檳榔攤,持刀揮舞恐嚇被害人許○○,喝令其交出財物,被害人因心生畏懼,將店內新台幣1150元交予饒嫌,饒嫌得手後逃逸。

犯嫌食髓知味,復以相同手法於99年6月4日5時許,在高雄市鹽埕區北斗街之早餐店,持刀恐嚇被害人涂○○,及於99年6月7日5時許,在高雄市鼓山區河川街之麵店,持刀作勢要砍被害人邱○○,總共得手9300元;又於99年6月13日18時許,在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持刀侵入被害人李○○經營的雜貨店內,強行搶走被害人店內2800元得手後逃逸;饒嫌供稱強盜所得財物均是用來維持日常生活開銷。本案經被害人當面指認無訛,並查扣作案時所駕駛之重機車各乙部、匕首1支、小武士刀1支等證物,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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