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非看不可 > 一件血淋淋的事實;讓司法的貞操備受考驗…

一件血淋淋的事實;讓司法的貞操備受考驗…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6)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0-08-25 19:23   更新日期: 2010-08-21 01:33   天眼日報記者 黃彥樺 / 桃園市 爆料  

【天眼日報記者黃彥樺/桃園市爆料】

一件血淋淋的事實;讓司法的貞操備受考驗…

本件係新竹國際商銀之職員報案,懷疑客戶之貸款資料有造假之嫌,經通信監察,認為本人(韓玉潔)有電話連帶關係,即由檢察官開立搜索票將本人(韓玉潔)拘捕到案,但刑警以各種不正方法取供,檢察官製作之筆錄又湮滅刑警的不法事證,對於被告有利之證詞卻完全未記錄於筆錄中,只一味的要我認罪,我不願一再的被誘騙認罪,所以才要求法庭勘驗刑警ˋ檢察官之偵訊筆錄,這樣才讓刑警ˋ檢察官的不法曝了光!而我不願配合法官認罪結案的下場,就是遭法官枉法重判,這個過程也在法庭之錄音光碟中真實呈現。上訴的程序也只是徒具形式,事實根本不查,而我以刑警ˋ檢察官ˋ法官之不法資料作為上訴二審ˋ三審的證據理由,這種做法只是加速我的判刑確定而已!我將刑警ˋ檢察官ˋ法官違法失職的證據陳情各司法管理單位,但所有的司法管理單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皆能視而不見,說他們單位內人員無違失情事,要不就是根本不做處理,要我循司法管道救濟,但我循司法管道救濟的結果,卻是回覆我於法不合!綜合以上之原因,才讓我出來挺身對抗司法的不公ˋ並揭發司法的黑箱作業。

一、引爆司法未爆彈之檢察官篇: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宏兆湮滅刑警不法事證、檢察官黃秋婷以[撤案條件說]利誘被告認罪,不從即予重判!檢察官辦案可以這樣嗎?

二、引爆司法未爆彈之刑警篇:新竹市警察局員警呂炎鍾、蔡深潭、劉政育、陳建榮,以脅迫、利誘、中斷錄音等不正方法取供,勘驗筆錄,刑警不法取供無所遁形!

三、引爆司法未爆彈之法官篇: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賴淑敏黃美文林惠君濫用心證法則,配合結案就判生、不順從就判死!並製作與庭期錄音光碟內容不符之筆錄。高院法官溫耀源、許增男、王敏慧,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李伯道、孫增同、李英勇、施俊堯,明知無證據能力且未經合法之調查,卻予以判決被告有罪,已構成枉法裁判罪。

四、引爆司法未爆彈之司法單位篇:內政部、警政署、新竹市警局,都說他們單位內人員沒有違失情事喔!法務部、司法院、監察院、新竹市政府、總統府,全都不處理耶!新竹地檢署還直接吃案呢!

五、引爆司法未爆彈之新聞:(99.8.9日0800時於司法院前廣場)中天新聞於當日中午11時05分播出。

結語:我歷經司法的種種不公平對待,為了這場官司,我飽受煎熬、耗盡家產,無非只為求一個公道,奈何我四處陳情的結果,仍是得不到答案!刑警不法取供是真、檢察官濫權枉法是真、法官枉法裁判是真,為什麼這些高高在上的司法官犯法不用接受懲處,依然逍遙法外,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真如俎上肉,一點保障也沒有!今天我勇敢的站出來舉發,無視高官強權,就是要請所有遭受過司法不合理對待的百姓同胞們一起站起來同聲討伐!各司法單位、司法管理單位請別再吃案了,一手遮天還能遮多久?

附檔: 新聞媒體採訪通知單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