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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司法未爆彈之法官篇:法官高興就判生,不順從就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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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25 09:23   更新日期: 2010-08-21 01:34   天眼日報記者 黃彥樺 / 桃園市 爆料  

【天眼日報記者黃彥樺/桃園市爆料】

引爆司法未爆彈之法官篇:法官高興就判生,不順從就判死!

勘驗錄音的內容怎麼儘是刑警ˋ檢察官的不法事證?這個案子要怎麼結?這下子新竹地方法院的法官可頭大了!還好這些聰明的法官大人們找了公訴檢察官黃秋婷,以[撤案條件說]要被告配合認罪結案,這樣可以輕判耶!無奈這個被告又做了傻事,條件這麼好還不接受?不配合認罪結案ˋ惹毛了這些法官的下場當然是超慘的!結果被告被重判四年半,比當初公訴檢察官講好的兩年刑期多了兩年半!唉!這個被告是不是真的很笨啊?還說要討一個公道,哪來什麼公道?法官要判生判死隨他(她)們高興,誰管你什麼公道不公道?(97.12.15日之庭期錄音光碟全文或是http://www.t-ynews.com.tw/t-ynewshjb-gg/hjb2928.htm)共9頁,但收錄至筆錄之內容僅2頁!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賴淑敏真是偽造文書的高手!賴大法官:刮別人鬍子之前是不是要先照照自己?(97.12.15.準備程序筆錄)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賴淑敏ˋ黃美文ˋ林惠君;高等法院法官溫耀源ˋ許增男ˋ王敏慧;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ˋ李伯道ˋ孫增同ˋ李英勇ˋ施俊堯,諸位大法官們聯手表演如何一手遮天!自己人的不法看不到,只要被告不上道,多判個幾年,一樣也是結案呀!這就是我們的司法判決!

依照(98.1.5日之審判筆錄)所述:審判長諭知本件準備程序時,兩造曾爭執警詢自白的證據能力,經合議庭評議結果認定該自白不得作為證據。但是被告不配合認罪結案,警詢自白馬上就變成證據囉!(95年度訴字第645號判決書第49頁之標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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