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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司法未爆彈之司法單位篇:各司法單位都說他們單位內人員沒有違失情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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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8-25 09:23   更新日期: 2010-08-21 01:34   天眼日報記者 黃彥樺 / 桃園市 專稿  

【天眼日報記者黃彥樺/桃園市專稿】

引爆司法未爆彈之司法單位篇:各司法單位都說他們單位內人員沒有違失情事喔!

筆者將刑警ˋ檢察官、法官的不法事證投書新竹市警局(電子信函1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警政署(電子信函8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內政部(電子信函6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法務部(電子信函8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司法院(電子信函7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由大法官書記處移文至刑事廳後即下落不明)、監察院(電子信函7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新竹市政府(電子信函15封)、甚至連總統府(電子信函8封、郵寄事證雙掛號1封)筆者都不放過!五個月來投書近百封!很嚇人吧!問題是每一個單位都說他們單位內人員沒有違法情事喔,要筆者循司法管道救濟!許多有經驗的人都說:只要是槓上了這些警官、檢察官、法官,就只有死路一條,無論筆者如何陳情,都不會有人理會的!好像真的是這樣耶!司法單位ˋ司法管理單位全都官官相護、包庇不法,對鐵證如山的證據理所當然視而不見!把全國的百姓同胞都當成了瞎子、當成了傻子!這些司法人員、司法單位最擅長的一手遮天,聽說還能遮很久!(立法委員邱議瑩國會辦公室函)、(內政部函)、(警政署書函)、(新竹市警察局書函)、(司法院刑事廳書函)、(監察院函)、(法務部檢察司書函),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還在繼續吃案喔!每個單位儘管不承認有違失情事,好歹還回覆個書函,那請問新竹地檢署呢?(法務部檢察司E-mail函1+法務部檢察司E-mail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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