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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長楊秋興要求公務人員為民興利 加速輔導溫泉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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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4-07 15:51   更新日期: 2009-04-07 15:53   天眼日報記者 謝美瑩 / 高雄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美瑩/高雄市報導】

為加速輔導六龜、寶來與不老地區溫泉業者合法化的時程,縣府決議採基地與建物分兩階段合法化模式處理。縣長楊秋興盼業者在土地合法化後投資更新設備,提昇觀光品質,也要求公務人員應勇於承擔,共同為民興利,加速合法化進度,以利觀光產業發展。

為徹底解決六龜、寶來與不老地區溫泉業者合法化的障礙,依縣府工作小組會議結論,未來縣府審核基地合法化,將不限於92年2月24日以前須既存違規之事實,惟基地合法化後,其地上建物需於基地變更編定登記之次日起一年內,依興辦事業計畫書與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完成建照之申領,否則予以恢復基地之原編定。

目前六龜寶來地區已有瓏美山莊、四季Villa、天闊溫泉會館等三家業者提出供土地編更編定申請,其中瓏美山莊已完成現勘與初審。另外,已有36家業者通過興辦事業計畫審查,10家通過水土保持審查。

此外,縣府也研擬允許業者在申請建照階段,建築物之建蔽率、容積率超過規範仍可繼續營業,但申請使用執照時,必須將超過部分全部拆掉。待溫泉合法化審議委員會通過後,便可依此辦理。

縣長楊秋興指出,全台灣許多溫泉旅館幾乎都是違法,有些蓋的不錯,但等級不夠。縣府輔導業者將土地的分區使用變更為溫泉觀光用地,希望業者繳交回饋金後,可以利用土地,敢於投資、檢討建物,老舊的予以拆除,新建水準高的旅館,對觀光才有正面影響。土地與建物分開處理,是為了體諒業者,給予緩衝期,讓業者不會馬上「餓肚子」,但期限一過不符建築、消防等法規的建物都要拆除。

對於合法化進度不如預期,楊縣長表示,輔導溫泉業者合法化是國家重大政策,政府一個美意卻延宕了八年,造成很多成本的浪費,值得檢討。公務人員要勇於承擔責任,共同為民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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