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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各地監錄設備資源整合花蓮縣副縣長張志明拜會警察局長周威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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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4-08 19:12   更新日期: 2009-04-08 19:14   天眼日報記者 胡弘吉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胡弘吉/花蓮縣報導】

花蓮縣副縣長張志明下午專程前往花蓮縣警局拜會局長周威廷,二人針對縣內監視器建置、安裝與後續維修等問題,以及現行縣警局預計整合縣內各處監錄設備,以提供全面完善的「治安監錄網」計畫等進行研討。張副縣長表示,為配合計畫實施,將由縣警局加強協調輔導各鄉鎮公所等單位,透過統一規格或交由警局安裝監錄設備,加強各地監錄設備資源整合,提供更多服務與人身保障。

張副縣長指出,現有部分村里長反應之前設置的監視器多數毀損,碰到治安問題時無法提供協助,卻又缺乏經費維修保養,因此向副縣長反應期望得到協助,下午張副縣長特地前往縣警局拜會局長周威廷,商討目前縣內的監視器設備建置計畫。

周局長表示,縣警局之前也曾嘗試將縣內各地監視器作資源整合的動作,但因當初各村里等地方自行安裝建置的監視器設備,種類與格式大都不盡相同,整合後不僅故障率高,且大多數監視器早已毀損不堪使用,若全面修復開銷又太大,因此只能針對現行治安弱點、重要交通路口處重新設置監視器。

此外,為有效加強縣內監錄設備資源整合,縣警局已制定出一套統一規範格式,若各村里單位有要於治安弱點、交通要道等處安裝監視器,最好事先向警局申請並依造縣警局規劃出的統一格式建置,或可委由警局統一安裝監視設備,透過格式相容方便警方將監錄設備整合運用。

周局長也強調,除了公家單位監錄設備要整合運用外,縣警局也計畫將私人單位的監視設備一併整合,諸如像醫院、金融機關及便利商店等單位,這些單位原本就會設置監視器於內部監控,他希望能協調額外加裝一、兩個鏡頭向外照街道或路口,並加入警方的控管,如此結合了公家與私家單位即可形成全面完善的「治安監錄網」,透過警局監錄系統整合運用監控,保障民眾的身家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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