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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錯,人民卻要承擔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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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0-09-28 01:02   更新日期: 2010-09-28 03:14   讀者 蕭郁芹 / 台北市 投書  

【讀者蕭郁芹/台北市投書】

俗語說,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己的狗窩好,尤其如是已經住了四、五十年的房子,對人民來講更是何其依賴及重要。在9月20日台中執行處至台中縣大肚鄉大新街!執!行拆屋,但屋主質疑是縣府地政所多年前搞烏龍,才害當地整排透天厝位移,惹來拆屋糾紛,不僅屋主大聲抗議,知情民眾也到場聲援,雙方一度激動拉扯,最後要拆地的地主同意緩議,暫時化解爭議。

但屋主仍氣憤表示,認為這是30多年前地政所在丈量及套圖錯誤的作業疏失,不能由他們承擔,如果怪手再來拆屋,絕對抗爭到底,這另人不禁要問「政府的錯,為何苦果由百姓承擔?」無獨有偶政府欺壓百姓的事,四大報各半版刊登太極門稅務冤案被查封道館事件,肇因民國85年因為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的刑事冤案,司法三審已判決無罪無稅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無關。但國稅局卻拿早已被司法審判廢棄的起訴資料,硬是誣指認定「進價等於銷價」的團購是營業行為、要課營業稅,矛盾的是已經認定「進價等於銷價」,一減一等於零、沒利潤根本就無營所稅,但國稅局竟然改用「同業利潤率」逕行試算利潤並開出營所稅漏稅罰單,這樣?道、囂張行為,擺明像流氓硬要跟人民收取保護費。

國稅局未依司法判決,卻繼續違法課徵240萬的稅單,台北行政執行處依據違法稅單查封高達公告現值1.2億(巿價2億)的道館,不但超額查封,已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其違法違憲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政府疏失造成人民要拆屋抗爭,稅捐機?!P?!`法課稅更是抄家滅門行徑,都是逼得人民必須挺身而出捍衛家園。政府若一直將錯就錯,企圖掩飾過錯,讓百姓承擔苦果,勢必將讓民怨繼續擴大,簡直是官逼民反。為求盡快消除民怨以止擴大,政府目前首要之務,也應盡速主動出面協助解決,對於違法濫權、瀆職的官員們,主管機關也不該官官相護,縱容官僚欺壓人民,應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以儆效优,積極面對解決才是百姓之福,讓人民的生存、財產都確實受到基本的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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