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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稽查大賣場年節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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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1-01-26 19:56   更新日期: 2011-01-26 19: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 台中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義雄/台中市報導】

為維護消費購買年節食品安全,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26日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與衛生局等單位,前往知名之大賣場稽查,發現年節食品香菇、糖果等均已標示產地來源,肉乾部分則建議業者須加註使用期限,避免消費者誤食,在磅秤方面經逐一以法碼檢查11具,重量均符合標準,並無偷斤減兩情事,消保官也突擊熟食區廚房,廚房衛生環境堪慮,在炸油酸價檢測也超標。

年節將至消保官一早會同相關單位前往賣場稽查,發現在散裝食品方面如糖果、肉乾、水果、海鮮等食品均依規定標示產地來源,此外在磅秤方面經逐一以法碼檢查11具,重量均符合標準,並無偷斤減兩情事。消保官現場突擊熟食區廚房,發現地板有積水現象,容易滋生蚊蠅,部分食材也散落一地,廚房角落也布滿灰塵,廚房衛生環境堪慮,當場要求改衛生環境。

消保官也發現已炸好熟食未加防塵蓋,食品保存環境較差,針對炸油部分經現場抽驗,酸價指數高達3,已嚴重超標當場詢問現場作業人員表示,因為年節到來炸食數量增加,已有二、三日未更換油品,消保官當場要求更換及清洗油槽,發現油槽底部已大量累積殘渣,造成現場作業人員不易清理的情形,令人作嘔。

消保官也當場調閱賣場自行檢測油品紀錄,發現自99年10月起迄今所有酸價指數均登記為0.5,在油槽使用方面,現場使用的1、2號油槽,與最近一週的紀錄比對,發現僅記錄使用1號油槽,2號油槽未有使用紀錄,顯示該賣場確實未按日檢測僅形式登記,當場由衛生局開出限期改善單,下週將進行複查。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食品衛生安全會影響身體健康,呼籲業應自律按時對炸油檢測並更換油品,消保官也將持續加強稽查賣場食品安全,林月棗亦表示年節食品多樣化,除年貨大街、賣場外,在網路也能選購年貨食品,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除注意產地來源外,也要注意保存期限,同時也建議消費者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及誇大效果等食品,讓所有消費都能安心過個好年,在消費方面如有消費問題可隨時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詢問。

圖上: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26日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與衛生局等單位,前往知名之大賣場稽查年節食品。

圖中:消保官也當場調閱賣場自行檢測油品紀錄。

圖下:衛生局開出限期改善單,下週將進行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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