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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對於本轄酒製造業者大華實業社就98年4月21日查獲產製劣酒陳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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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09-05-05 17:49   更新日期: 2009-05-06 02:54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美 / 花蓮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李秀美/花蓮縣報導】

大華實業社昨(5)日不滿主管機關於上月21日搜索該社產製劣酒一案,率眾前來花蓮縣政府陳情抗議,其陳情訴求(一)對於查扣酒品應僅就「不符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之酒」即「劣酒」查扣,而查緝小組採以通通查扣,有涉及違法濫權、逾越法律之程度。(二)抗議花蓮縣政府恣意公開報導該社產製酒品皆為劣酒,使商譽嚴重受創。(三)請花蓮縣政府立即公佈檢驗報告,還清商譽。(四)為何酒品送往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研究所。

花蓮縣政府表示本案係依據花蓮地方法院檢察官核發搜索票前往查扣。另為使案情儘快釐清

,花蓮縣政府就查扣酒品已於最短時間內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研究所化驗,花蓮縣政府及財政部相當關切此案亦積極催請酒研究所將結果化驗出爐。由於本次送驗酒品數量龐大,經向酒研究所瞭解檢驗情形,所送驗酒品一半以上皆需蒸餾,檢測須耗費較多時間,在人力及設備考量上,將全力積極配合辦理,同時財政部亦要求該單位將所有人力全力處理本案,據該所表示送驗酒品第二批將於5月8日檢驗出爐,其他批酒品正積極辦理中,由於本案酒品皆在送驗中,化驗一有結果亦會儘快將資料移地檢署併案偵辦。

其次,花蓮縣政府未曾就此案公開說明該社所產製酒品皆有問題,僅就酒品尚在化驗,俟化驗結果移地檢署偵辦,業者將所有責任都推到本府,有失公允。由於本案尚在司法程序,對於檢驗結果再次說明將併案移地檢署偵辦,靜待司法調查,再依規定辦理。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研究所係為財政部公告許可實驗室,花蓮縣政府將酒品送往該所檢驗並無不當。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曹處長莉英強調保護消費者健康及維護酒品產銷秩序,是公部門責任並再次呼籲民眾,針對來路不明或售價偏低酒品,切勿購買飲用,對違法案件勇於檢舉,使不法之取締與防範,達到由全民共同監督之目標。

花蓮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是038-232743,財政部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請大家支持優質的合法菸酒,拒?非法劣質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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