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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勾選申報書第15欄,以提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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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2-20 17:55   更新日期: 2013-02-20 17:55   天眼日報記者 周瑞珠 / 苗栗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周瑞珠/苗栗縣報導】

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勾選申報書第15欄,以提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購買自用住宅用地時,除了需確認交易相關契約、登記等權屬問題外,別忘了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提前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新所有權人在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後,常會疏於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為此稅務局提供一次性之便民服務,請民眾填寫申報書時,於第15欄勾選「申請」,新所有權人只要在當年度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並將相關設籍及所有權資料等補送稅務局審核確認無誤後,即可於當年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提醒購買自用住宅用地的民眾們,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記得向稅務局或代辦之地政士們表示要提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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