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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取得房屋須報繳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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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13 17:46   更新日期: 2013-03-13 17:47   府會記者 黃建彬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黃建彬/台中市報導】

法拍取得房屋須報繳契稅

向法院標購房屋,無論房屋是否已辦理保存登記,都必須在期限內申報契稅,否則將被處罰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之房屋也是買賣行為之一種。依契稅條例第11條及第16條規定,買受人應於執行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至於計算契價之認定,如標購價格高於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者,以標準價格課徵契稅;若標購價格低於標準價格者,則依較低的標購價格申報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契稅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轉302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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