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夫妻贈與土地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事先好好的評估。

夫妻贈與土地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事先好好的評估。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3-03-15 10:25   更新日期: 2013-03-15 10:25   天眼日報記者 黃智雄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智雄/屏東縣報導】

夫妻贈與土地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事先好好的評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由於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係採倍數累進稅率結構,若該次夫妻贈與土地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來土地移轉第三人時,因計算土地增值稅係以夫妻贈與前之前次移轉現值為準,漲價幅度自然較大,須適用較高稅率,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夫妻間贈與土地時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事先評估該筆土地未來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