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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交付代收轉付收據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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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3-15 10:35   更新日期: 2013-03-15 10:35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

旅行社交付代收轉付收據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當事人於參加旅遊團繳付團費時,當收到旅行社交付代收轉付收據未貼用印花稅票,往往認為有漏貼印花稅票逃漏稅情形,其實旅行社業者辦理國內外業務收取之費用,而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因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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