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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工作,收不到使用牌照稅稅單,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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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02 21:31   更新日期: 2013-04-02 21:31   天眼日報記者 蘇 瑩 / 台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蘇 瑩/台東縣報導】

外出工作,收不到使用牌照稅稅單,該怎麼辦!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4月30日開徵,開徵期間常常接獲民眾因外出工作未居住於戶籍地,無法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而申請補單。如有這種情形的民眾,可以檢附車主身分證正、反面、行照內面及駕照正面等影本各乙份,向車籍所在地之監理機關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就可一勞永逸了。

臺東縣稅務局提醒民眾要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避免因未稅使用公共道路遭受處罰。為保障自已權益,可逕洽所屬監理機關辦理「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日後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就依據民眾申請之通訊地址投遞。

您如想更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規定,歡迎電洽該局財產稅科使用牌照稅股,服務電話:231600轉270~275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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