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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藝場巧遇昔日同窗持有毒品 警查獲仍依法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本案經查黃姓嫌犯(51年次、有多次毒品刑案資料),平時染有吸食海洛因之惡習,本次見警在現場執行緝毒勤務時即神情緊張,經巡佐侯安定確認,該黃女即為國中同窗,前即因持有毒品為其查獲過,本次又再次巧遇,由於犯嫌黃○○持有毒品,其行跡相當可疑,員警見狀詳加盤查,黃嫌即當場在廁所內掉下海洛因1小包(毛重0.2公克)及空塑膠夾鍊袋1個,經警當場查扣帶案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所長洪茂發表示:本次員警執行勤務相當認真積極,巡佐侯安定雖確認女性犯嫌黃○○的確為其近40年國中同窗,見到久未見面的同學沾染毒品無法自拔,不免有悲憫之心,惟因各式毒品害人不淺,屢見有沾染毒品而涉犯下強盜、搶奪、竊盜案件,員警身為執法人員為治安急先鋒,仍須大公無私,依法偵辦移送。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黃水藤表示:「毒品犯罪危害甚鉅,販毒者最高更可判處死刑,切勿糊塗一時,後悔一世」。民眾如有發現可疑吸食毒品或其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讓嘉義市展現高齡友善城市的健康與安全,也讓嘉義市更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