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全民防空整備作為,強化國土安全防護機制,驗證本府行政體系對於緊急應變機制的作為,提昇全民防空警覺與防空準備,98年全民防衛動員萬安32號演習全民防空疏散演練,將於24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實施,縣府民政處長陳政宏籲請全縣民眾聽到空襲警報發放時,妥善配合演習各項管制措施。
縣府民政處長陳政宏表示,民眾在聽到防空演習警報時,均需接受警察、憲兵、民防人員指導,家居人員應一律關閉門窗,熄滅燈火,街道行人亦應就近進入地下室躲避,雖然暫時對民眾造成不便,亦請民眾多加體諒及配合。
車輛除配合有演習通行證或送醫急救、待產車輛,經查驗後放行,其餘車輛一律停靠路邊或轉入巷道疏散,人員下車就地找安全處所避難。
各機場、車站下機(車)旅客,請即依航(站)務警察、民防人員之指導進入避難處所,演習地區內國內各民航班機、火車均正常起降及開車,請民眾務必提前出發,避免街道管制受阻影響行程,惟下機、下車旅客應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疏導避難。
在實施人車管制的同時,民眾也應注意安全,如發現治安事件,請立即就近報警或撥打110電話報案。
縣府民政處陳處長強調,如有拒絕配合或違反規定者,依據民防法第21條規定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違反本條例規定所為之命令者,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配合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