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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安檢真推銷,消費者要提高警覺
2013
07/01
10:22
府會記者
李日華
新北市
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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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10:22
府會記者 李日華 新北市 宣導

假安檢真推銷,消費者要提高警覺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日前接獲民眾申訴,表示今年3月間有著制服並配戴識別證人員自稱「欣欣瓦斯」,到府進行安全檢查並推銷4組瓦斯超流量遮斷器,索價新臺幣(下同)7,700元,之後向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查證,發現瓦斯公司並未派人到府進行安全檢查或安裝任何器材,且瓦斯公司所銷售之遮斷開關一組僅800-900元不等,另經瓦斯公司檢查,發現消費者住家之瓦斯軟管還遭損害。消費者檢視傳單,發現服務通知單是「欣欣天然瓦斯企業社」所製發,以統一編號查詢卻是「新海天然瓦斯設備行」,驚覺受騙,爰向消保官申訴,但業者於協商期日未到場,協商不成立。

消保官表示,此類業者係以銷售瓦斯安全器材為業,刻意選擇與供應天然氣之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事業名稱,並在登門銷售前幾天對導管瓦斯公司營業區域內用戶大量投遞服務通知單,利用一般消費者對導管瓦斯公司之信賴感,讓消費者誤認該業者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並假藉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安全器材之實,除所販售瓦斯安全器材價格昂貴外,其專業性亦容有質疑,可能於檢查或安裝過程中反而損壞消費者原有之設備,造成危險。由於此種銷售手法屬於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可對此類業者處以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本件所涉之「新海天然瓦斯設備行」於101年曾更名為「欣欣天然瓦斯企業社」,於102年又改回「新海天然瓦斯設備行」,該業者於今年5月間已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10萬元罰鍰。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收到類此服務通知單時,可先以電話向供氣的導管瓦斯公司洽詢是否確實為導管瓦斯公司提供之安全檢查服務,避免受騙。另外,此類瓦斯安全器材業者安裝後皆現場要求消費者支付現金,但倘為導管瓦斯公司進行之安全檢查或安裝安全器材,費用係併入下期瓦斯費用計收,不會當場向消費者收取現金,消費者亦可依此收費方式辨別兩者之不同。又針對此種訪問買賣,如果消費者事後想退貨,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

上傳時間:2013-07-01 10:2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日華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