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內政部102年修法放寬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條件,
重點宣導三項如下:
為推動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協助解決中低收入戶家庭亟需役男負擔家庭生計問題,同時顧及小家庭制的社會家庭結構,減輕是類役男家庭舉家照護之負擔,及配合行政院推動人口政策鼓勵生育措施,考量役男配偶懷孕待產等需求。因此,內政部102年修法增訂一、「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中低收入戶」二、「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三、「役男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者,均可申請提前退役,以擴大照顧弱勢替代役役男家庭。
另提醒役男,如果符合本次修正放寬的條件,自7月19日起即可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