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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法 衝擊大 楊秋興縣長認為立法要謹慎
2009
07/22
20:29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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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 20:29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高雄市 報導

日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一讀審查通過「宗教團體法」草案,惟其中有部份規範對宗教界權益可能造成極大的傷害,引起宗教界之不滿,聯名刊登報紙強烈反彈。

高雄縣長楊秋興向來重視宗教信仰自由與保障,此次對於內政部提出的「宗教團體法」草案,他支持該法早日完成立法,以落實宗教信仰自由之維護與發展,惟其中部份爭議性規範,楊縣長希望內政部及立法院應再深思,以充分維護宗教信仰自由與權益。

「宗教團體法」草案中規定,將納骨塔併入殯葬業管理條例、未加入宗教法人要列冊管理、誦經法會捐助功德金與農禪收入課稅、寺產政府監督以及都市道場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方能成立等規範,更讓宗教團體無法接受,甚至有宗教團體聯合於報上刊登廣告,表達反對立場。

楊縣長認為,台灣是法治國家,不反對制訂「宗教團體法」,但台灣一直都是宗教信仰非常自由的國家,如果該法已壓縮到宗教界的自由空間,則值得再商確。楊縣長指出,寺廟建塔納骨,早在唐朝就存在了。唐憲宗迎佛骨入京建塔供奉,被韓愈批評,這就是有名的「諫迎佛骨表」。可見寺廟與納骨塔的淵源已有千年的歷史。楊縣長表示,佛曰眾生平等,塔可納佛骨,當然也可納平民之骨,這才符合佛教的文化與宗教的精神。

楊縣長說,他原則上支持該法早日完成立法,但上述有爭議的規範,恐箝制宗教信仰自由,與損及宗教界之權益。他希望立法院能慎思,周延立法,以真正維護宗教信仰自由,並保障宗教團體之健全發展。

上傳時間:2009-07-2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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