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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尖兵藝文競賽得獎名單出爐囉!--
2013
09/30
10:03
天眼日報記者
吳瑞英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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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0:03
天眼日報記者 吳瑞英 新北市 轉貼
消費者保護尖兵藝文競賽得獎名單出爐囉!

為了深根落實消費者保護教育,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於9月16日辦理「102年度消費者保護尖兵藝文競賽」,在本市轄區內各公私立國、高中學生踴躍參與下,收到許多表現優異的藝文作品。經過專業之美術教師、國文教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本府消費者保護官逐一檢視作品並再三討論後,終於評選出本次藝文類、作文類競賽及團體獎之得獎者:藝文類(國中組)第1名:新莊國中 張雅筑第2名:泰山國中 蔡東融第3名:光榮國中 王靓柔藝文類(高中組)第1名:從缺第2名:竹林高中 林盈瑩、豫章工商 謝育權第3名:智光商工 李明潔、金陵女中 侯彩紅作文類(國中組)第1名:土城國中 郭佳容第2名:中山國中 詹耘蓁第3名:三和國中 丁郁庭作文類(高中組)第1名:聖心女中 吳宣萱第2名:光仁高中 林昀萱第3名:金陵女中 王郁棋團體獎(國中組)第1名:新莊國中第2名:泰山國中第3名:中山國中團體獎(高中組)第1名:金陵女中第2名:豫章工商第3名:竹林高中 法制局表示,本次藝文類國中組共計有73件漫畫作品,高中組則有32件海報作品參賽,作文類國中組有75位學生參賽,高中組則有29位學生參賽。評審老師表示藝文類及作文類競賽之作品在藝術及文學的表現技巧及對消費者保護法的認知上,都有相當程度的水準,漫畫及海報不乏多件頗具創意的作品,尤其作文以「我印象最深的消費經驗」為題,評審老師表示本次得獎作品皆能合宜的書寫自己所知所見的消費經驗,並將消費者保護法的觀念融入於作品中。 法制局除公布得獎名單外,希望參賽師生及一般市民都能獲得正確的消費者保護知識。未來也預計將得獎的藝文作品公開展示並集結成冊,除了表揚本次得獎的參賽者,也希望透過生動活潑有趣的方式,讓更多市民對消費者保護法有進一步認識,共同營造一個知法守法的社會環境。

上傳時間:2013-09-30 10:0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瑞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電視國際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