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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路跑兼顧歡樂與安全隨便朝人灑粉將受罰
2013
10/03
13:56
天眼日報記者
黃興旺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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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13:56
天眼日報記者 黃興旺 新北市 分享

彩色路跑兼顧歡樂與安全隨便朝人灑粉將受罰

路跑業者舉辦彩粉轟炸的路跑活動,將五顏六色的彩粉或太白粉,隨意地大量直接朝參加活動的消費者噴灑,雖然激起了活動的高潮,但同時也損害了路跑消費者身體健康,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新北巿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接獲民眾電話反映,認為以噴灑彩粉或太白粉為主的路跑活動業者,將粉末直接噴向路跑消費者的頭部,並不令人產生愉快。消保官審視當天路跑活動的新聞影片發現,業者確實是有持大型筒狀容器,將所盛的彩粉,直接朝路跑消費者噴灑,而路跑消費者無可避免的,只能以眼、鼻面對粉末,弄的一臉彩繪之同時,也忙不迭地搓揉眼、鼻,好不狼狽。雖然主辦路跑活動的業者,強調彩粉為食物等級的玉米粉,或是可食用的太白粉,即使不小心吃下肚也沒有關係,對於皮膚也無害;但彩粉畢竟不是食物,跑友接觸太白粉,也不只是經由嘴巴,而是透過脆弱的眼睛和鼻子,是不是食物或食物等級的粉末,對眼睛與鼻子而言,已經不再這麼重要,尤其對過敏兒、肺功能較差或對粉塵過敏的參加路跑消費者,在業者戲劇性誇張的狂噴粉末下,確實難免刺激眼睛與呼吸道黏膜,當然對身體產生一定之不適。

巿府已經要求主辦路跑活動的業者,應該改善噴灑施放粉末的方式與工具,業者不可以將粉末直接朝消費者頭部,或靠近頭部的位置噴灑施放,也不可以使用無法控制噴灑方向的器具,狂亂地噴灑施放。上述不當施放噴灑粉末的行為,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確有損害消費者身體與健康之虞,本府已命業者應立即改善,否則將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處罰。

上傳時間:2013-10-03 13:5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興旺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