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7月23日公告,自102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辦理補領及因出生登記而設戶籍者初領國民身分證,得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設籍離島(與臺灣本島隔離屬我國管轄之島嶼)地區民眾,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歡迎您多加利用。為簡政政民,自8月1日起您可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的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例如您設籍在新竹市,辦理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時,可就近向本市所轄東區戶政事務所、北區戶政事務所或香山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市府民政處提醒您!本項作業目前只開放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未開放跨縣市辦理,請您特別留意以免徒勞往返,內政部將於實施一年後檢討,評估是否擴大辦理。另外,姓名變更登記〈含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死亡登記〈除當事人於國外死亡者外〉,得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自102年8月1日起實施。若還有疑義,歡迎電洽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東區戶政事務所 5226020 、北區戶政事務所 5152020 、香山戶政事務所 5388639。
上傳時間:2013-10-1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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