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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認為合宜住宅應以出租辦理 經發局:限制十年不得轉售
2013
10/16
17:27
府會記者
蘇麥芬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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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6 17:27
府會記者 蘇麥芬 台中市 報導

市議員認為合宜住宅應以出租辦理 經發局:限制十年不得轉售

市議員李中今(16)日關心臺中市合宜住宅的辦理狀況,他認為應該學習香港與新加坡公有住宅模式,改變現行賣斷模式,改以出租方式供民眾使用,避免公眾利益轉為私人所有;市府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各國國情不同,香港與新加坡模式難以套用在臺灣,會限制購買者十年不得轉售。

李中議員表示,臺中市有85%的民眾擁有自有住宅,為了幫助剩餘15%的民眾,經發局興建合宜住宅,可能犯下當年營建署興建國宅的錯誤。他指出,當年興建的國宅有兩大缺點:第一、由政府自行發包、興建並管理,導致國宅品質低落;第二、因售價比市價低廉,導致僧多粥少,透過抽籤方式決定有權購買的民眾,中籤者即可轉賣賺取差價,與買樂透無異。

李中議員也表示,市府興建合宜住宅已經改善當時興建國宅的第一個缺點,但是卻沒有改善第二缺點,應該要改用出租方式辦理。

對此,經發局長王誕生表示,合宜住宅坐落於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取得土地時市府付出成本,並非市府的免費土地,因此政府興建合宜住宅也有成本收回壓力,因此仍將以出售方式辦理。但是,為了避免民眾轉賣賺取差價的問題,市府將限制購買者十年內不得轉賣。

此外,市議員劉士州則是肯定市府興建合宜住宅,照顧臺中市的弱勢民眾,但是希望,不僅是經發局,市府各局處都應擬定照顧中低收入的民眾的方案。

上傳時間:2013-10-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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