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旅遊局說明大臺中地區纜車興建鑽探辦理情形
有關臺中市議會市議員於10月24日業務質詢時,針對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大臺中地區纜車興建案重複編列鑽探預算」乙事,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說明如下:
一、大臺中地區纜車興建案於100年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本計畫之「大臺中地區纜車興建可行性評估暨先期規劃案」,係針對大臺中地區「觀光整合之必要性」、「產業發展之可行性」、「交通或觀光之串連性」等因子,廣泛收集資訊與意見後,依各方意見及專業評估選出9條可能路廊,經繁複且嚴謹的篩選後,以新大線(新社至大坑)及雪谷線(大雪山至谷關)為優先興建路廊。
二、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於路廊確定後於101年度編列預算辦理「大臺中地區纜車興建優先路廊地形測量及場站地質鑽探委託技術服務」案,針對可行性評估報告範圍,進行範圍內斷層帶、破碎帶、敏感性地質等鑽探調查,以作為後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水土保持與招商作業之參考。
三、又因纜車興建規劃設計時須有現場之地質及土壤等相關資料,作為細部設計之依據,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於明(103)年度編列「新大線及雪谷線纜車興建塔柱等地質調查及鑽探」預算,辦理纜車支柱及場站基礎之鑽探,以取得地質及土壤等相關調查資料,作為纜車興建規劃設計之基本資料,以利大臺中地區纜車業務之推動。
四、本府辦理前述纜車相關計畫案均依先期規劃各階段期程辦理,並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發包,且積極要求廠商依約執行地質鑽探調查工作,以取得地質及土壤等相關資料,作為市府推動纜車興建及提供未來委託民間經營(BOT促參方式)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