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EA申請租用路邊停車格一個月 停管處:是為讓交通動線順暢,避免塞車
日前剛開幕營業的IKEA,為了讓交通動線順暢,向交通局停車管理處租下周邊大墩十一街路邊停車格,自
議員黃錫嘉今(25)日表示,外商IKEA將周邊大墩十一街路邊停車格包租一個月,從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IKEA是根據「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收費辦法」第五條規定提出租用路邊停車格的申請。一般時候民眾雖不能申請,但如有婚喪喜慶、祭典、房屋修繕或其它活動需求時,還是可以在三天前申請租用。
林局長進一步說明,租用費率以臺中市公有公營停車場費率減半計算,使用時間以日為單位。
停車管理處表示,由於IKEA開幕時預期將湧入大量如潮,因此依規申請大墩十一街路邊停車格一個月,不是用來停車,而是希望讓道路更寬敞,交通動線更順暢,也避免周邊塞車。租用期間過後,已恢復原有的路邊停車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