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查獲通緝犯照...JPG
誤報車輛遭竊、讓警意外查獲通緝犯
嘉義市警方受理一件曾姓民眾因發現車輛遭竊,而向警方報案協尋,警方於數日後尋獲該車並進行採證,發現該車門鎖並無破壞跡象,顯有可疑,警方依據尋獲失竊車輛作業規定,進行採證後,將車輛發還車主,車主則聲稱可能係服用精神藥物後,在精神狀況不佳下忘記停車地點,警方不排除任何可能,將車輛內所採獲之指紋,送交刑事警察局比對結果發現係乙名逃亡近1年半,分別經嘉義地檢、地院通緝之陳姓嫌犯所遺留,警方隨即通知曾姓被害人查證,發現曾姓被害人言詞閃爍,聲稱車輛不曾借用及搭載他人,且不願追究。
二分局偵查隊長黃舜祥發覺該女子疑有隱瞞事實,於是指揮偵一小隊進行查訪發現該女子除住居戶籍外另於他處承租套房,且外出時均左顧右盼、四處繞路,疑似擔心有人跟蹤,警方能緝而不捨動用多組警力交叉跟監,終於發現曾女騎乘機車搭載陳姓通緝犯外出,警方隨即攔截圍捕,陳嫌見有可疑車輛靠近,隨即跳車逃逸,警方追捕數百公尺並與陳姓通緝犯發生扭打後,仍順利緝捕到案。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吳在堂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因自以為聰明就能逃過應面對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