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遭詐騙案件頻傳,經臺南縣警察局針對詐騙案件交付財物方法統計分析,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匯出財物佔68%,因此縣警察局擬加強佈建轄內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守護志工,加強防詐騙機制,減少民眾財產損失。
臺南縣警察局於本(98)年7月31日14時30分,假該局三樓會議室,召集各分局業務承辦人與會,召開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守護志工訓練工作注意事項說明會,再由各分局自行召開自動提款機「ATM」佈建守護志工訓練,交付任務提示事項如下:
一、志工工作提示及聯絡方式:
(一)、發現疑似車手提款,處理方式:
1、發現衣著異常,提款時戴安全帽、鴨舌帽、墨鏡等遮掩面目之可疑人士
2、攜帶多張提款卡之可疑人士,疑為詐欺集團車手隨機提款。
3、有上述情形者,請立即聯絡110或分駐(派出)所,並留意其使用車輛之車牌、廠牌、顏色及行車方向,俾利警方追捕。
(二)、發現詐騙被害人匯款處理方式:
1、如發現神色匆忙、一邊匯款一邊以行動電話連繫,疑似詐騙被害人至「ATM」提款機匯款時,應立即通報110或轄區分駐(派出)所。
2、立即前往了解,如果確認是詐騙時,請以言語勸阻,拖延匯款時間,並協助平復被害人心情。
(三)、加強志工對「ATM」提款機的功能了解:
1、「ATM」自動提款機只有查詢帳戶餘額、提款、轉帳等功能並無退款功能,及解除分期付款之設定。
2、「ATM」自動櫃員機只有匯出金錢的功能並無匯入金錢的功能。
3、財政部規定,每日金融卡在ATM的轉帳金額調整為3萬元為上限。
二、常見詐欺犯罪類型宣導:
(一)、假退稅、退費、發老人年金,真詐財:
假冒國稅局退稅、勞保局、郵局、中華電信或監理單位等機關名義,以發手機簡訊或打電話聯絡被害人,佯稱核退被害人一筆稅款、勞保費、匯票、電話費或溢繳罰款,要求或誘騙被害人利用提款機轉帳方式辦理退稅、費手續,被害人依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提款機後,即將被害人帳戶內存款轉匯到詐騙集團虛設之人頭帳戶內。
(二)、金融卡匯款方式詐欺:
歹徒在一般媒體、網路或散發傳單以超低價價格販售賣相良好之商品,待民眾電話詢價時,即以時機不再即刻以金融卡轉帳方式購買,其利用一般民眾不懂轉帳程序,而設計出一套繁複的操作順序指示,以達到將一般民眾之存款詐轉的目的,按照其指示操作後轉成功的金額往往數十倍於原來之費用。
(三)、假擄車、擄人,真詐財:
歹徒謊稱已將學童擄走,或尾隨民眾車輛違停被拖吊,將警方所留粉筆資料擦去,再留電話與被害人聯絡,利用被害人緊急慌亂之際疏於查證,要求被害人至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騙取錢財。
(四)、冒名警察單位通知金融卡資料外洩:
歹徒大量「亂槍打鳥」式向行動電話手機用戶撥打電話,佯稱是某警察單位破獲偽造金融卡犯罪集團,騙稱辦案時發現對方的金融卡資料外洩,促對方儘速持提款卡到提款機操作「測試」一下,先把民眾騙到提款機前,再利用手機指示如何操作的過程,使民眾一邊聽指示,一邊操作按鍵而分心時,騙被害人將銀行戶頭內的存款轉帳出去。
(五)、假冒電視、網路購物台偽稱購物設成分期付款,誘騙民眾至ATM轉帳詐騙:
接獲自稱東森或奇摩購物台客服人員來電,通知其前次購物ATM轉帳操作不當或填寫收貨付款單據時勾選錯誤,致爾後每個月將從金融帳戶內持續扣款相同之消費金額,並與其核對前次消費之交易物品名稱、金額,因對方所說確為民眾所消費無誤,即詢問該如何處置,對方表示可代為協調金融機構處理,並詢問民眾目前所持用為何金融機構之金融卡名稱、電話,不久即有自稱是該金融機構人員來電,表示若沒有持該金融卡至ATM操作解除動作,將會設定成分期扣款,民眾不疑便就近至郵局,依對方指示以英文操作ATM解除設定而遭詐騙,當民眾向匯出金融機構查詢,確認並無上述通知,才察覺已遭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