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文化局說明大都會歌劇院試營運計畫經費規劃
針對部分市議員關心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試營運計畫案,市府文化局表示, 歌劇院竣工後,將由該局進行試演及試營運,預計103年10至12月試演,104年1至6月試營運。測試本案劇場相關設備及設施達完善,以吸引廣大民眾參與本案試營運活動,提升本市藝文水準,形塑優質文化城形象。
文化局也表示,臺中大都會歌劇院試營運計畫總經費計1,052萬元整,將於103年辦理招標,期程從103年7月至104年7月,將委託專業團隊於試營運期間執行演出節目、前後臺服務人力、清潔、保全…等相關事項。
文化局進一步說明計畫經費主要工作項目為,辦理大劇院、中劇場、實驗劇場等三座劇場,包括音樂、舞蹈、戲劇各類型的國內外表演活動,分別將試演3場次,試營運16場次,共計19場。
此外,還包括試演期間負責保全管理、裝拆台人力、技術人員、前台服務人力、工讀生、義工等相關人事費,與劇場內清潔維護、配合演出相關設備租借費、臨時備品購置費…等。
該經費也包含於三座劇場試演過程協助工程驗收,將包含工程驗收及試營運期間專業意見,後者包括前、後台設備與運作缺失、劇場滿載測試缺失等;辦理試演期間問卷調查,包含民眾、演出者、劇場顧問…等。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工程進度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