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派出所警員劉裕君,擔服102年12月20日8至10時家戶訪查勤務,9時40分接獲通報宜蘭市校舍路宜蘭轉運站停車場內有1部重機車鑰匙未拔,到達現場發現1部重機車鑰匙未拔,檢查排氣管溫度已冷卻,顯然已停放一段時間,經以警用電腦查詢該車主為官姓民眾,即請轉運站內之首都、葛瑪蘭、國光等三家客運公司,以廣播方式通知車主未果,警方先行代保管車鑰匙,經聯繫車主稱於今日騎乘機車至宜蘭轉運站搭客運北上,一時疏忽未將車鑰匙拔起即離去,感謝警方發現並代為保管,免於機車遭竊之命運。案經官民於當日20時20分至派出所領回且檢查車輛無財物損失,特此感謝警方主動積極且熱心為民服務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