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一、本日本行理事會一致決議:(一)本行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分別維持年息1.875%、2.25%及4.125%不變。(二)明(103)年M2貨幣成長目標區訂為2.5%至6.5%,主要係考量明年經濟成長與物價情勢等因素。二、本行利率政策主要考量因素如次:(一)近期美國經濟穩定成長,歐元區經濟略見起色,加以中國大陸經濟回穩,國際機構多預測明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優於本年;惟美國縮減量化寬鬆規模對新興經濟體之衝擊,以及歐美財政問題之後續發展等不確定因素,仍將影響全球景氣復甦前景。(二)明年隨全球景氣升溫,世界貿易量擴增,國內出口成長可望改善,民間消費略為回溫,惟多數產業投資動能仍顯不足,民間投資成長仍緩,主計總處預測經濟成長率由本年之1.74%升至2.59%,但低於潛在產出成長率。勞動市場方面,就業人數持續增加,失業率緩步下降,惟結構性失業問題仍待解決。(三)由於明年油價可望較本年略低,穀物價格則漲勢和緩,全球通膨溫和,惟國內需求溫和成長,主計總處預測明年消費者物價(CPI)年增率由本年之0.94%略升為1.21%,物價情勢展望穩定。(四)本行持續調節資金,維持銀行超額準備於適度寬鬆水準,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持穩;本年1至11月平均銀行放款與投資及M2年增率分別為5.71%及4.69%,足敷經濟成長所需資金。經綜合考量上述因素,雖國際經濟表現逐漸改善,惟仍存在不確定性,在國內經濟溫和成長、通膨無虞之情況下,基於中央銀行法賦予之職責,本行理事會認為,維持現行政策利率及明年M2貨幣成長目標於2.5%至6.5%,將有助維持物價穩定與金融穩定,並協助經濟成長。本行將持續密切注意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適時採行妥適之貨幣政策。三、為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本行督促銀行審慎辦理不動產貸款業務,並自99年6月以來,持續採行針對性審慎措施,密切注意銀行授信風險控管情形。近期發現,部分銀行承做高價住宅貸款未依一般徵、授信準則,注意風險控管及公益性,對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之核貸及覆審工作亦未盡周延。鑑於銀行資金主要來自社會大眾,為保障存款民眾權益及避免銀行資金流供炒作不動產,銀行宜發揮金融中介功能,辦理不動產貸款業務應注意資金用途及風險控管,不宜僅因擔保品價值及借款人為財團負責人或關係人即輕易核給高額貸款。近日本行促請承做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業務量較大之台銀等8家銀行,切實遵守授信規範;未來仍將進行專案檢查。四、新台幣匯率原則上由外匯市場供需決定,若遇不規則因素(如短期資金大量進出)及季節因素,導致匯率過度波動與失序變動,而有不利於經濟與金融穩定之虞時,本行將本於職責,維持外匯市場秩序。近年新台幣匯率維持動態穩定,有助對外貿易之拓展。五、本行已自外匯存底提撥200億美元、10億歐元及800億日圓種籽資金,參與台北外幣拆款市場操作。由於年關將屆,在全球外幣資金緊俏及利率上升之際,廠商若有週轉及海外併購之外幣資金需求,均可透過銀行自外幣拆款市場拆借,取得所需資金。
上傳時間:2013-12-2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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