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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計程車運價自103年1月1日起調整起跳收費為95元
2013
12/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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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監理站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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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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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計程車運價依桃園縣政府102年11月22日府交公字第10202797801號公告,自103年1月1日起計程運價:起程1,250公尺95元,續程每250公尺5元;延滯計時收費:時速5公里以下每150秒加收5元。

中壢監理站表示乘客如遇計程車司機未按錶收費,可記下車號、駕駛姓名、車資、起訖時間及地點等資料,電話向中壢監理站檢舉,檢舉電話03-4225684,經查證屬實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舉發處新臺幣9000元整。如計程車司機惡意拒載亦可向警察局檢舉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舉發處新臺幣600至1200元整。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

聯絡人:第三股股長 江玟瑩

聯絡電話:(03)4253990分機301

上傳時間:2013-12-30 17: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中壢監理站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