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有線電視數位普及率成長及業者跨區經營 臺中市有線電視收費維持565元上限
臺中市政府日前召開第2次有線電視系統費率審查委員會,會中決議本市5家業者在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其普及率均有成長,且業者103年度跨區經營後,一經營區將有數家業者自由競爭,價格回歸市場機制,故103年度有線電視費率上限維持為565元。
臺中市政府指出,有線電視數位化係今年度各縣市審核有線電視費率之重要指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今年11月份審核有線電視業者收視費用,就以有線電視業者推動數位普及率有成,酌升臺南市新永安、南天有線電視收視費用5元。
市府表示,臺中市5家有線電視業者今年度推動數位化,其普及率均有成長,為鼓勵業者積極布建基礎建設,提供民眾更好的收視品質,且103年度業者跨區經營後,業者的服務品質及收視費用,將回歸市場機制決定,故今年度維持收視費用565元上限。
臺中市政府亦將依據費率委員會的建議,為達成2017年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100%目標,104年度費率審查將採個別審查方式辦理,有線電視業者未達數位化承諾目標,將調降費率,有關104年度費率審查標準將由市府有線電視系統費率審查委員會審核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