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將針對大型百貨賣場 辦理聯合稽查 保障市民消費安全
歲末年終期間,百貨類場所消費人潮多,為保障市民消費安全,臺中市政府將於103年1月期間,由市府法制局消保官、都市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及消防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採無預警方式針對本市大型百貨賣場辦理聯合稽查作業,受檢場所經查有違規事實者即依違反建築法第91條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
都市發展局表示,各大百貨商場等場所為因應消費需求,不免大量進貨,有可能任意推積貨品妨礙建築物逃生避難,因此賣場是否任意推置雜物及貨品在安全門梯、走廊通道、排煙室及防火鐵捲門下方,或將安全梯防火門上鎖,阻擋逃生動線,將是本次稽查重點。
都發局呼籲業者切勿抱著僥倖的態度,凡經查獲違反公共安全規定者,本府必依法重罰,絕不寬貸。另市民倘有發現上述違規情形,亦歡迎隨時檢舉,檢舉專線:1999,市府話務中心隨時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