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今(98年8月11日)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2次會議審查「配合後龍遠雄健康生活園區開發都計案」,這次會議由林副縣長久翔親率工商策進會李總幹事京勳、工商發展處黃副處長智群、相關局室首長與業務人員與會,並經大會決議通過。
工商發展處11日指出,此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4月7日第704次會議審決,附帶決議再次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98.6.6-98.7.5)因有3件人民陳情意見,爰再提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並於今(98年8月11日)經大會審議順利通過,接續將辦理區段徵收事宜。
工商發展處說,此案鑑於苗栗地區目前醫療資源不足、缺乏兼具完整急重症照護能力、特殊專科醫療及研究、教學等功能之醫學中心,導致民眾跨區就醫現象頻繁,適獲遠雄集團趙董事長興辦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計畫,縣府爰配合變更北側後龍都市計畫農業區(5.41公頃)、加油站專用區(0.2公頃)與部分非都市土地(0.15公頃),希冀藉由整體規劃之開發方式,提供完善之醫療服務、生活商業消費及相關主題旅遊,形塑苗栗縣觀光醫療核心及後龍鎮發展新核心,並縫合該健康生活園區與後龍都市計畫。
工商發展處說,健康生活園區開發案環評及區委會業已審議通過在案,可望於今年順利動工,相信不久將來苗栗縣醫療水準及品質將大大提升,對促進地方繁榮更有所助益,讓苗栗縣蛻變為生活機能完善之工商發展大縣不再只是一句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