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02年消費糾紛 食品安全躍居榜首食安問題連環爆,屏東縣政府統計,102年受理民眾消費申訴件數中,食品問題案件大幅增加,已躍居全縣消費申訴第一名,取代連續4年榜首地位的電信類。縣府提醒民眾若有消費爭議,可洽詢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各縣市政府消保官室,以確保自身權益。102年台灣爆發多起食品安全問題,從過期食品、不良廠商用廉價米混充台灣米、大統使用廉價油品混充及銅葉綠素調色等,引發消費民眾食安恐慌。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 102年縣府受理消費糾紛申訴件數共559件,與101年的482件相較,增加77件,增加率16%,其中消費爭議排名前三名分別是食品美容類106件、電信類101件及旅遊住宿類50件。城鄉處指出,消費申訴案件中,食品問題已躍居全縣消費申訴第一名,占全部案件18.9﹪,排名第二的電信類占18﹪,常見型態為通訊品質不佳、話費爭議及手機維修問題等糾紛,排名第三的旅遊住宿類占8.9﹪,主要糾紛為取消訂房衍生爭議。城鄉發展處說,縣府統計分析這些消費申訴案件資料,作為各項消費業務督導及消保官查核的重要參考,消費者如遇有消費疑義或爭議時,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或消保團體(消基會、台灣消保會)諮詢或申訴,亦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申訴時可用書面或網路填具「消費爭議申訴表」(網址http://www.cpc.ey.gov.tw)的方式提出,並清楚提供申訴人與被申訴對象的真實姓名、正確的聯絡地址、聯絡電話以及事實經過的描述,並附上相關的證物,如收據、發票、契約、廣告或照片等與消費爭議發生時有關的資料,因為那是申訴處理中很重要的參考依據。
上傳時間:2014-01-0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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