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派出所警員游益來,擔服103年1月17日10-12時備勤勤務,11時55分接獲通報宜蘭市中山路3段宜蘭橋上有一名男子跳河自殺,到達現場發現一輛輕機車,該男子已在宜蘭河載浮載沉,現場狀況十分危急,為爭取時間並避免刺激男子情緒,立即衝往河岸大聲疾呼,試圖安撫輕生念頭,並指引往河岸靠近,經消防隊救生艇到場協助將男子救上岸,林姓男子拒絕搭乘救護車就醫,亦婉拒警方協助,經消防人員確認無外傷及生命危險,為避免發生意外,先行搭載林男返所,提供乾淨衣物及熱茶,並通知兒子到所載返家中照顧,家屬十分感謝警方救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