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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申訴 均優先以民眾提供聯絡地址、住居所回復
2014
02/13
13:29
新聞發布
中壢監理站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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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13:29
新聞發布 中壢監理站 桃園市 報導

中壢監理站受理民眾申訴函,均優先以民眾提供聯絡地址、住居所回復,如果民眾未留下聯絡地址及電話,監理機關僅能以監理系統查詢民眾登記之車駕籍地址來回復公文,公文以雙掛號方式郵寄,以維護民眾個人資料及權益。

有關2月13日民眾居住臺北市,為900元的罰單申訴連跑3趟中壢之報導,與事實顯不相符。本案民眾申訴電子郵件,未敘明地址及電話,且經查證均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訴且中壢監理站均積極處理並回復,惟民眾於第3次電子郵件陳述時才提供聯絡地址,中壢監理站立即以其提供聯絡地址寄送回復公文,並於今(13)日上午11時30分由中壢監理站朱詩蘅站長親自電話聯絡當事人,已取得民眾諒解並說明未來案件處理的救濟方式及管道。

朱站長呼籲民眾,民眾於收到違規通知單(紅單)後,凡符合可郵繳條件者,均可持違規通知單至郵局、便利超商繳納;如未持違規通知單,亦可至全省統一或萊爾富、OK及全家超商使用多媒體機列印單據繳納;或利用電話語音、網際網路以信用卡或金融卡辦理轉帳繳納罰鍰辦理,無須來回奔波;如有不符舉發想進一步申訴之民眾,請務必提供聯絡地址與電話,以便監理機關予以回復。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

聯絡人:第四股股長 彭賢富

聯絡電話:(03)4253990分機401

上傳時間:2014-02-13 13:2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中壢監理站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