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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無能,犧牲農民權益
2014
02/21
17:28
府會記者
黃日強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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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1 17:28
府會記者 黃日強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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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國民黨議會黨團今(21)日召開『縣府無能,犧牲農民權益』記者會。與會縣議員李志鏞、陳鴻禧、陳金麟,共同來為農民發聲,認為縣府制定(宜蘭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設置二次淨水循環處理設施自治條例)草案,相當草率,明明知道違反中央行政院農委會法規,但為了配合宜蘭縣農田水利會的搭排問題,竟然強硬規定一定要設置二次淨化設施(生態池)淨化水質,自治條例根本就在為難新蓋農舍的農民,因為農委會根本沒有規定新蓋農舍一定需要具備生態池來淨化水質,希望縣府重擬一個比較成熟的自治條例,再提出來讓社會大眾共同審查。

縣議員李志鏞表示:

因縣政府送了「地方自治法」要給縣議會通過,裡面除了要求面積(10%)以外還要設置二次淨化設施,而淨化設施面積也要包含在10%的面積裡面,這樣不但沒有解決農民的問題,也霸佔農民權利以及增加農民負擔,而到了夏季時期,淨水池內的水所孜生的蚊蟲該如何處理?農民若無法處理時是否該噴殺蟲劑,而殺蟲劑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情形可能讓原本汙染沒這麼嚴重的地區,反而因為噴了殺蟲劑而污染的更嚴重,所以我們堅持退回縣府自治專案,希望維持原案,向農田水利會爭取農民的權益。

縣議員陳金麟表示:

縣府申請這個案子很草率,明明知道違反中央行政院農委會法規,而農委會也於101年1月31日也做過解釋,並在102年12月11日說過二次淨化設施屬於農舍設施,所以得納入農地面積的百分之十以內,法條寫的清清楚楚,而如果議會不審核或審核不通過,不就變成議會要揹黑鍋 ? 就算宜蘭縣議會通過此案,到了中央也不會過,因為違法中央法律,根本無效,也不可能這樣執行,所以我覺得縣政府居心叵測,嚴重侵犯農民權益,所以議會決定將案子退回去,也請縣府重擬一個比較成熟的自治條例,再提出來讓社會大眾一同審查。

縣議員陳鴻禧表示:

這次縣政府為了要推行二次淨化設施,個人懷疑涉嫌偽造,因為農委會版的農舍容積計算方式,以300坪農地為例,可供興建農舍及其附屬設施之面積為30坪(農地的1/10),如果二次淨化設施面積約最少需7坪,則農舍最大就是23坪

但是宜蘭縣政府推行的自治條例,為了配合宜蘭縣農田水利會的搭排問題,竟然強硬規定一定要設置二次淨化設施(生態池),根本就是為難新蓋農舍的農民,因為農委會根本沒有規定新蓋農舍一定需要具備生態池來淨化水質,如果真的讓此自治條例於宜蘭縣議會通過,不僅違反中央農舍容積的法令政策,而且將來生態池的管理及安全維護,也讓農民頭痛,根本就是擾民、犧牲農民權益。

上傳時間:2014-02-2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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