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行政法院應站人民立場
2014
03/13
08:39
記者
林真
台北市
分享
分享
瀏覽 (2155) | | | |
2014-03-13 08:39
記者 林真 台北市 分享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研究所黃俊杰教授,出身農村佃農之後,長大後卻淡泊名利,雖擁有律師資格,也曾考上司法官,但選擇從事教職以培育後進為己志,他運用自己專業維護弱勢人權與司法正義,曾幫助「耶和華見證會」及「蘇建和案」申請釋憲,並促成國防部役男可因宗教服替代役以及蘇建和案之非常上訴契機。近年黃俊杰教授有感於台灣稅務行政救濟程序不彰,他挺身致力於「賦稅人權」之提倡,並著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及「行政程序法」等書,日前黃俊杰教授更積極響應由世界之愛和平總會﹝FOWPAL﹞、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AWC﹞及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TJM﹞共同發起「良心時代」運動,並公開呼籲行政法院法官應多站在人民立場辦案。

台灣稅務行政救濟不僅無法伸張民怨,反而成為「稅法絞肉機」一再凌遲百姓,黃俊杰教授指出,納稅人對稅單有爭議時申請復查,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往往受限於稅捐機關,導致訴願及行政訴訟公平性受質疑,因此黃俊杰呼籲,「行政法院的法官能夠做為人權的維護者,多看重納稅人的權利損害面,因為這種無對待給付的公法上強制收入,代表人民私人的財產權被強制移轉給國家,所以應該要站在人民的角度來思考。」

苗栗大埔案拆張藥房之前,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即建議應先經過行政程序法的聽證會,希望透過行政程序讓民眾能夠參與最後的實體決定跟執行,結果大埔案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張藥房等四戶勝訴,關鍵正在於苗栗縣政府及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從大埔案的判決來看稅務案件,黃俊杰教授期待訴願委員會與行政法院應該要做到程序公平,諸如納稅人也應享有向稅務機關申請閱卷或調查證據之權利,如能遵守程序正義,讓人民受到訴訟權的保護,最終判決結果才能較為人民所接受,爭議性的案子也會減少。此外,政府用推計的方法補稅或者罰鍰,黃俊杰教授期許,「這些對人民來講都是一個權利的侵害,推計課稅應該慎重。」在新的一年,黃教授期許稅捐機關應該站在人民權利維護的角度上,推動稅法的修正,還有稅法將來的公平性,讓每個人都能在一個公平的稅捐環境裡面,感受到國家的善意。

人權已是普世價值,而國際人權兩公約施行法已於98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際兩公約等同於國內法,位階高於一般法律,政府的行政行為及法院裁判皆須遵守,身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的黃俊杰教授建議,「立法院及行政院都應該分頭自動去檢討是否違反二公約。譬如限制出境,雖然行政機關認為法源本身沒有問題,但已違反二公約的人權實踐,希望能夠主動檢討並修法,如果行政院沒有修法的提議,立法院就要主動提議,行政、立法、司法應站在國權的角度,因為國權是為了人民的權利而設計的。」

去年發生「洪仲丘」案、「大埔農地強遷案」等人權侵害事件,引動一波波的公民運動,在在顯示人權的重要,惟有執行公權力者秉著一顆「良心」做事,才能避免無辜受害。「良心時代」運動於2014年1月1日發起至目前已超過122國、229個團體單位共同推動,在世界各地掀起風潮,希望能喚起人們原有的本善與良心,也邀請大家以文字撰寫100 到300字分享個人良心話、良心事或實際做法,附上照片上傳「良心時代」專屬網站:www.aneoc.org,或以30秒的良心話錄影、錄音,或以漫畫或繪圖方式直接E-mail到info.aneoc@gmail.com專屬信箱,共同推動良心時代運動。

圖說: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呼籲,稅務是人民私人的財產權被強制移轉給國家,所以行政法院的法官應該做人民的權群益維護者。

上傳時間:2014-03-13 08: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